因工作需要,南湖区新嘉社区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8名,从事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工作。 一、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写作等能力,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3.具有嘉兴市户籍且居住在市本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2020年2月1日前取得有效毕业证书为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应聘的。 二、享受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享受街道合同制人员相关待遇。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网络报名:请将《新嘉街道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电子稿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照片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号:454580854@qq.com。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8日至3月6日进行网络报名,现场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王女士,咨询电话:18267316564、0573-83616048。 (二)考试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超过20人(不含20人)的组织笔试,不足2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消防安全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报考。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于体检合格者,组织开展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最终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区、街道编外用工收入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2个月,缴纳五险,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参加相关考试时,必须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社区服务中心招聘录用计划和岗位要求表 南湖区新嘉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6日 附件2: 社区服务中心招聘录用计划和岗位要求表 岗位 | | | | | | | | | | | 在总分相同情况下,党员、退役军人、取得社工证、居住在新嘉街道的,优先考虑。 | | | | | | 在总分相同情况下,党员、退役军人、居住在新嘉街道的,优先考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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