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成立于1960年,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的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承担高职(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轨道学院)、中职、中高职、中本贯通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和职后技能培训。历经近60年的办学历程,形成中、高职办学齐进、职前和职后教育并举的良好发展态势。 目前学校中职有轨道交通系、现代交通营运与管理系、资源和环境系3个专业系。
中职10个专业:设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电气运行与控制;汽车运用与维修、城市交通信息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3D打印设备应用方向)、物流服务与管理;城市燃气输配与应用(市重点专业)、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等。中高职贯通4个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航空地面设备维修;城市燃气工程技术等。高职有7个专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技术;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城市燃气工程技术等。中本贯通专业:通信工程(轨道通号技术)。 学校地处上海中心城区徐家汇,现有凯旋、漕宝、嘉定三个校区,拥有配套齐全的实验、实习、实训设备,建有“城市交通信息技术应用”开放实训中心。目前,在编教职工200余人,在校学生2700余人。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专业方向
序号 | | | | |
| | | 车辆工程、城市轨道交通技术与设备、机电一体化专业、交通运输工程、轨道交通运营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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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自动化(铁道信号)、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信息工程等 | |
| | | 城市轨道交通供电、铁道供电、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或相近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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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筑与土木工程、市政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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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世界史、中共党史等相关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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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专业课教师(表格1-9)
职位说明:
1、轨道车辆专业教师: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如车体构造、电机电器、电力牵引、制动装置、车辆检修及列车驾驶)等方面的教学、科研任务,同时能承担相关实训室的管理、学生带教工作。(具有相应职业资格及轨道交通企业经历的优先) 2、轨道机电专业教师:承担轨道交通车站机电设备(空调、闸机、售票机等)及专业基础课(工程力学、机械制图、机械基础、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教学、科研任务,同时能承担相关实训室的管理、学生带教工作。(具有相应职业资格及轨道交通企业经历的优先)
3、轨道信号专业教师:承担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如通信原理、信号基础设备、车站联锁设备、ATC系统和DCS系统等的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教学、科研任务,同时能承担相关实训室的管理、学生带教工作。(具有相应职业资格及轨道交通企业经历的优先)
4、轨道供电专业教师:承担轨道交通供配电系统、接触网运行与管理、继电保护等方面的教学、科研任务,同时能承担相关实训室的管理、学生带教工作。(具有相应职业资格及轨道交通企业经历的优先)
5、计算机网络专业教师:承担计算机网络、网络安全方面等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对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编程语言、多媒体等相关课程有所了解,接触过影视后期方面的课程。(有教学比赛经验者优先) 6、智能交通专业教师:承担城市交通信息技术应用专业、城市交通运营调度、城市交通信息釆集和发布、城市交通视频安防、交通收费系统、城市交通信息传输技术等相关课程。
7、给排水专业教师:承担给排水相关专业课教学及专业实训工作;建筑给排水、市政管道工程等方面的教学、科研任务;相关实训室的管理工作及学生带教工作(具有BIM相关证书的优先考虑)。
8、燃气实训专业教师:承担建筑设备类专业教学及专业实训工作。专业实操能力强,能够承担管道工程施工、燃气调压器操作等实训教学及相关实训室管理工作(具有相应企业经历的优先考虑)
9、机电实训教师:承担钳工和电工的实训带教和管理等教学任务。持有高级及以上钳工、电工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获得省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名次者获得省市级以上荣誉证书者优先。(工作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双浏路128号)
任职要求:
相关专业毕业,专业能力及学习能力强,能承担相关课程的教育教学;有较强的责任感与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品行良好、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有一定的抗压能力;能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础课教师(表格10-14 )
职位说明:
10、语文教师:承担中职语文教学和管理工作,可开设人文类选修课。
11、德育教师:承担中、高职德育课程的教学和管理等工作,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发展动态,能够承担本专业有关的科研工作任务。
12、英语教师:承担中、高职英语课程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13、数学教师:承担中、高职数学课程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14、历史教师:承担中职历史课程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专业对口,学习能力强,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良好的人文素养,能承担相关课程的教育教学;有较强的责任感与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品行良好、热爱职业教育事业;乐观向上、认真踏实,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有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学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有应聘意向者下载《教师招聘报名表》(下载附件1),随同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非沪籍的社会人员提交居住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附一张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hsgysyxx@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10日
我校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笔试和面试。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前,不予接待应聘来访。 2、考核
我校教师招聘考核采取初试、专业技能考核、综合复试等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师德素养、专业经验、技能水平、技术开发能力、教学水平等,基本采取试讲和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 3、体检
根据初试、专业技能考核、综合复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到学校指定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4、考察
由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外省市户籍的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21-64074847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轨道学院
201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