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人才强区、人才兴教战略,实施名师工程,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殊人才和名优骨干教师80名,其中特殊人才13名(含幼儿园3名),名优骨干教师67名(含幼儿园教师7名、小学教师32名、初中教师28名)。 一、组织领导 公开选聘工作在区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协调,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安排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三、选聘岗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二)岗位条件 有5年及以上(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前)与选聘学科一致的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以下资历条件之一: 1.特殊人才(无学科要求) ①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地市级及以上政府认定的劳动模范教师; ②近五年内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科带头人或首席名师; ③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中小幼)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省及以上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 ④从事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管理工作累计五年及以上、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者,且近五年被区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校长(书记)、名校长(书记)、优秀校长(书记)、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 ⑤从事幼儿园园长管理或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学前教育管理工作五年及以上、工作实绩突出,且近五年被区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园长、名园长、优秀园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学前教育先进个人。 特殊人才享受以下政策:①免试教;②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应聘成功者,若配偶为在编在职教师且年龄在50岁以下(197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的,在政策范围内,统筹给予安排,办理调动手续。 2.名优骨干教师 ①近五年内由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师、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②近五年内区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教师; ③具备五年及以上中层管理(限教育主任、教导主任、教研主任、教务主任、大队辅导员、幼儿园教保主任,均要求正职,可累计)工作经验; ④具备五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且近五年内所带班级被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优秀)班级(班集体)奖励或个人被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 “优秀班主任”; ⑤湖南省第一、二批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 ⑥近五年内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课堂教学(含片断教学)、说课竞赛、教育科研课题评优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⑦近五年内带队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或体育局组织的体育比赛团体前三及以上名次并被评为优秀教练员(限田径类); ⑧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者(限田径类); ⑨近五年指导学生的发明作品在地市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荣誉或者在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中评为铜奖及以上荣誉的指导老师(限报科学岗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中小学岗位人员的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专业需与所报考的学科相符,其中英语、音乐、体育(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者除外)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报考幼儿园岗位人员的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学段)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专业需与所报考的学科(学段)相符。 4.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音乐、幼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报考幼儿园特殊人才岗位的需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园长上岗培训证)或国培计划培训颁发的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 6.年龄要求:中小学特殊人才年龄45岁以下(197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幼儿园特殊人才年龄40岁以下(198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年龄均可放宽至48岁以下(197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中小学名优骨干教师年龄42岁以下(197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以名优骨干教师资历第③项、第⑧项报考者以及幼儿园名优骨干教师年龄为35岁以下(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因违规补课被查处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20年4月20日将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hua.gov.cn)和“雨花教育”官方公众号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9:00至2020年4月30日17:00。 2.报名网址:jszp.hyzjsoft.com和“雨花教育”官方公众号报名入口。 3.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选聘条件以选聘公告为准。 4.报名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选聘公告,诚信报考,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和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聘公告及岗位的相关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图片:①两寸免冠近照;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高中毕业后取得的所有学历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的证书);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⑥普通话证;⑦幼教管理人员需提交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园长上岗培训证)或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⑧任教(工作)经历证明(可使用附件模板或提供《聘用合同》或年度考核表或社保证明);⑨符合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资历材料证书和相应的认定文件(如:报考资历为“优秀教师”,则上传优秀教师证书和认定文件;符合特殊人才资历第④、⑤项和名优骨干教师资历第③项的则提供任命文或聘书)。要求上传的图片为png、jpg、jpeg格式,大小大于50kb且不超过2M。 (3)“近五年”资历条件材料有效时间截止报名之日,其后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5.资格初审及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应及时关注初审状态。如初审未通过,考生应在2020年4月28日9:00至2020年4月30日17:00间按审核提示修正个人信息,未按要求在规定期内上传正确有效信息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选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现场资格复审 1.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雨花教育”官方公众号。 2.要求:当场提供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证件证书等原件,并提交一本详细的参选资料(含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证件证书的复印件、近五年区县(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件证书的复印件)。 3.每个聘用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 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选聘计划。 4.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雨花教育”官方公众号。 2.面试采取答辩和试教(面谈)的方式进行。 (1)特殊人才:答辩+面谈; (2)名优骨干:答辩(含音乐、体育、幼儿园岗位专业测试)+试教; 3.答辩 答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根据答辩得分由高分到低分按2:1确定试教(面谈)人员。 4.试教(面谈) (1)中小学试教备课1小时,对学生面授一堂课(40分钟)。试教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选聘的下一环节。 幼儿园试教备课1小时,对学生面授一堂课(30分钟)。试教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选聘的下一环节。 (2)面谈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选聘的下一环节。 (五)体检 1.特殊人才总成绩=答辩得分×50%+面谈得分×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名优骨干教师总成绩=答辩得分×40%+试教得分×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2.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特殊人才类的以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最高荣誉等级排序确定,名优骨干类的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5.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通过后放弃考察资格的,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两次。 6.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信函电函、走访、座谈等形式,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弃权,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两次。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该选聘岗位空缺。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区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在公开选聘任何一个环节或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9〕10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编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受疫情影响,本次选聘考试各个程序的工作安排、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均通过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雨花教育”官方公众号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行弃权。 6.本公告由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5880212 0731-85880353 监督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5880230 长沙市雨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731-8588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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