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新宁县2020年高级中学(含职业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作如下调整: 1、2020年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暂不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2、报名时可暂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但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信网学历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附件1中的学历要求调整为: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非师范类985、211以上(含985、211)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其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在复审和考核时提供毕业证原件)。 4、本次教师招聘的网上报名时间延长至2020年5月8日下午5:30。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宁县教育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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