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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考实施办法》精神,经市人社局、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综合素质优良。
2.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职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专业
其它要求
机电专业理论课教师
3
本科
及以上
模具设计与制造
机械成型及工艺
须具有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的高级工及以上资格证书(研究生学历的不作要求)。
自动化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须具有维修电工高级工及以上资格证书(研究生学历的不作要求)。
电子专业理论课教师
1
本科
及以上
应用电子技术
须具有电子高级工及以上资格证书(研究生学历的不作要求)。
财会专业理论课教师
2
本科
及以上
财务会计
会计电算化
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研究生学历的不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按下列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教育局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核
招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址: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泰州市迎春东路3号)。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20日7:30-18:00。
报名时考生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缴纳报名费100元。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接受报名。
(三)技能测试
本科学历需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按职位进行,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研究生学历的直接进入面试。
本科学历报考人员,技能测试结束后,在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3:1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说课形式(含答辩),说课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研究生学历考生以面试成绩计算总分。
本科学历考生以技能测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总分。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36号)执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由招聘学校及教育部门参照《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十五条关于考察(政审)标准组织考核。
(七)聘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教育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泰州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中,不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将解聘或转岗。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99827(市教育局人事处)
0523-86606565(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处)
监督电话:0523-86999837(市监察局派驻市教育局监察室)
泰州市人社局
泰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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