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中共江山市委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19〕31号)、《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及《关于下达市教育局2020年度用编计划的通知》(江编办抄〔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如提前批次拟录取对象中,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缺额数从提前批次相应招聘学科中按照招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法替补的,可在统考批中递补。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如下: 1.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要求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 2.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9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户籍要求:报考者须是江山市生源的高校毕业生或于2020年5月17日(含)前取得江山市常住户口。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户籍限制: (1)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原国家“985”“211”高校、“双一流”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或师范类专业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 (5)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师范生证明)。 (6)报考者的配偶在江山市从事工作(须提供配偶在江山市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的证明及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一年及以上的毕业生。 4.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语文岗位的,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岗位的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名时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者须先网上预报名,登陆网址:https://dd.jsform.com/f/5ea6cc6754bc48538571525b或扫描(长按识别)本公告下方二维码,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网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15日18时整。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1.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5月17日-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现场确认地点 江山市教育局一楼1号报告厅(江山市礼贤路304号)。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装入报名材料中。 3.现场审核材料 为提高效率,方便现场审核,报名者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报名表(附件1)及与报考资格相对应的证件、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中的顺序依次整理装订,复印件与原件经现场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4.资格审查及缴费 现场确认时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现场以支付宝缴纳报名费150元(低保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明免交报名费),对报名后放弃笔试的考生不予退还报名费。 (三)考试 1.组织笔试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教育局窗口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笔试范围: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含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及课程改革等内容)占20%。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 各招聘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学科,相应核减或核消招聘计划数。 2.技能测试 中小学音乐、美术学科须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项目及办法由评委确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 中小学音乐、美术学科依据笔试成绩(30%)与技能测试成绩(40%)之和,其他学科考生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 (四)成绩计算及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中小学音乐、美术等两门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30%+技能测试得分×40%+面试得分×30%,其他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名单。 报考中小学音乐、美术岗位的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测试得分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报考其他学科的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五)体检 入围体检的对象须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察、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所有考察对象须于2020年7月17日前携带相关证件、证书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江山市教育局档案室。考察不合格、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予录取。 (七)聘用 考生的考试成绩、拟录取人员名单等将根据工作进度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教育局窗口上公示,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所有新聘教师须在江山市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八)递补录取 1.本次公开招聘拟录取人员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可分学科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若该学科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递补。递补录取对象原则上安置在相对偏远学校任教。递补对象出现总分相同的,按如下处理:报考中小学音乐、美术岗位的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测试得分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其他学科递补对象出现总分相同的,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2.本次公开招聘出现以下两种情况造成招聘计划数空缺的,从提前批次紧缺类学科中依次递补: (1)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相应核减或核消的招聘计划数; (2)因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而不再递补造成该学科招聘计划数空缺的。 (九)报到培训 对于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要求于2020年7月底报到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具体报到时间,届时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教育局窗口上公布),再确定工作学校和到校报到上班时间。 未按时报到的,不服从调配的,均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实施绩效工资,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免费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 (三)在城区无固定住房的农村学校在职在编单身教师可申办《江山市教师“进城送家”入住证》,以较低价格在周五、周六入住城区指定宾馆(江山市教育局有补助)。 五、其它事项 (一)报名者提供的各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或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或不按要求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江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4071780。 (四)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招聘公告、考试通知、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将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教育局窗口上公布,请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通知。 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教育局窗口网址: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4387/index.html 六、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教育局大楼2楼208室); 招聘咨询电话:0570-4071670; 招聘咨询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七、本招聘公告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附件: 1.江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3.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 江山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