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市北校区地处青岛市区,黄岛校区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校区位于沂蒙革命老区费县,在校生3万余人。学校有全职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俄罗斯工程院和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外籍俄罗斯联邦科学院院士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3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团队领军人才”1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海外特聘专家和青年专家15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4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5人,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省级教学名师11人,山东省“外专双百”团队1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 学校设有13个教学院部。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63个本科专业。7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专业入选山东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土木工程获批山东省首批一流学科,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获批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拥有冶金炉渣高效资源化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44个国家、省部、市级重点实验室(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山东省高校蓝色经济区工程建设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高校水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高校激光绿色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高校滨海城乡建设工程材料性能提升与绿色建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岛示范中心、海尔-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发基地、山东省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基地等。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范围 全球TOP200高校(参照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三年排名)、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博士研究生,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的青年学者。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关于实施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青岛理工大学拟面向社会招聘“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人选19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青岛理工大学“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人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科研、教育等公共服务事业;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hch.qu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同时发送至学校邮箱和《青岛理工大学“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备注栏电子邮箱,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应聘专业+姓名(如“教师1+土木工程+张**”)。 3.报名材料 (1)个人详细简历、《青岛理工大学“青优计划”应聘登记表》(附件2)及该表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其他证明材料:中共党员需提交由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交的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面试时提供,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考察 考试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发展潜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师德师风、教学和科研能力及水平等情况。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董老师 闫老师 徐老师 电 话:0532-85071082 0532-85071322 邮 箱:qdlgrc@163.com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实施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青岛理工大学“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岗位汇总表 2.青岛理工大学“青优计划”应聘登记表 3.关于实施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2号) 青岛理工大学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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