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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 福建中医药大学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1.应聘人员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
2.应聘人员应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及以上或六级成绩为425分及以上。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1.应聘者请登录福建中医药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c.fjtcm.edu.cn)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签字并贴上二寸正面免冠彩照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自荐表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办理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后,未经确认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即取消应聘资格。
2.网络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15日-2011年11月29日
3.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30日(上班时间)
4.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邱阳西路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乘41、55、95路公交车到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下车)。
5.联系电话:0591-22861107
6.联系人:黄老师、胡老师
四、考试考核办法
1.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决定拟聘人选。
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含1:3)的方可开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从高到低按1:1确定拟聘人选。
2.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面试考核过程予以监督。
3.笔试、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请查询福建中医药大学人才招聘网站)。
4. 拟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体检,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从高分至低分一次递补。
5.拟聘用人员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相关待遇
1. 学校已实行全员聘用制,经考试考核后,拟聘用人选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首期聘用合同为5年。
2.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福建省以及福建中医药大学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方案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fjrs.gov.cn)和福建中医药大学人才招聘网站(网址:http://rc.fjtcm.edu.cn)上公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表: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备注
管理学院
医事法律教研室教师(教学为主)
1
法学、法律、法律事务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三级法官及以上或二级律师及以上证书;
2.有司法工作经历5年以上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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