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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西平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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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9 00: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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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山区及偏远农村小学教师岗位,以改善和优化我县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全县共计划招聘小学教师180名,其中:语文60名,数学60名,英语60名。
  三、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的可放宽到32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师范学校毕业和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已经就业或已被有关单位正式录用(含特岗教师)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正在立案审查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曾在西平县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总有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
  2、报名地点:西平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3、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照相、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填写《2011年西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
  (三)笔试工作
  1、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外地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进行命题和改卷,实行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以师范类教材专业课为基础,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内容包括:
  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内容(占50%);
  专业知识内容包括:
  报考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职位选考相对应的专业。(占50%)。
  3、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时间安排请考生查询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时间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场。
  根据驻组发(2008)8号文件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西平辖区范围内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满两年考核合格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时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
  (四)面试工作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我县2010-2011学年四年级下册相应学科的教材,主要考察考生教育、教学知识和随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及仪表仪态等。
  按笔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有效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一律不再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招聘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西平县政府门口公示栏、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招聘结果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县教体局同意后报县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同时上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新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要及时为新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联系电话:
  西平县人社局:0396-6295688
  西平县教育局:0396-6266830
                      西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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