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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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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23:2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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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是正科级事业单位, 主管单位为中山市妇女联合会,成立宗旨是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指导规范全市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各类家长学校,组织实施对家长学校的评估、考核、表彰和培育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家庭教育调查研究;培养家庭教育工作队伍,编印家庭教育教材读本;开展特殊背景家庭教育帮扶工作,扶持农村和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工作。
    为提高家教指导水平和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予,户籍在政策允许下办理迁入,住房需自购解决。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三)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12月22日后出生的);
    (四)社会工作学或教育类专业毕业者优先,具有3年以上家庭教育指导、 社区工作或学生德育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计算工作年限截至2011年12月21日);
    (五)具备较强的组织策划、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 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9日至21日(周一至周三),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区竹苑文竹街3号(即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二楼;
    (3)报名方式: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报名表,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印发准考证。
    (4)联系电话:88338986,联系人:高峥、张家明。
    投诉电话:中山市妇联,0760-88318092。
    (二)报名要求
    (1)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若有其它相关资料,可一并提供。
    (3)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为文字写作能力和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合格线为60分。
    (2)考试时间:2011年12月25日(星期日)下午3:00—5:00;考试地点: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妇女联合会网站( www.zswoman.net )上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妇女联合会网站( www.zswoman.net )上公布。
    (3)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内容及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知识的情况及分析、判断能力等。
    (6)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
    (1)考试结束后,在笔试、面试和总成绩皆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3)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考核人选,由中山市妇女联合会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中山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准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调入手续。
    本公告由中山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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