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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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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9: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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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东莞市人民政府投资兴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东莞市风景旖旎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学院以起点高、体制新、有特色为指导思想,以培养综合素质+一技之长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以就业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努力建设成为现代制造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聘行政管理及教学辅助人员4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行政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48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

招聘岗位对象主要面向东莞户籍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见招聘岗位要求(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报名者年龄截至20111231日未超过以下要求:正高45周岁以下、副高40周岁以下、其他人员35周岁以下。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6)应聘人员必须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20111216日,考试时间为20111226日。

3、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并把身份证、户口卡、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等复印件,在简历接收期内交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B409)。

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未按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

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从学历、职称、年龄等方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在考试前5个工作日,将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考试事项公布在学院网站主页招聘信息的网页中,电话通知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时间:20111226日上午9:00—12:30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及申论,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5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人数未达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知识水平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结束后,考生需在指定的地点等候并领取总成绩后方可离开。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在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上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

已确定的通知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 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所取得的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不能通过东莞市相关机构登记或鉴定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http://rlzyj.dg.gov.cn/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pt.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33060932330673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3306108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gif附件1: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行政、教辅岗位表.xls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2.gif附件2: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doc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2.gif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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