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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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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4 23: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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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教师152名。(具体情况见附表1)。
二、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被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彭水自治县正式在编教师和在服务期尚未解除协议选派到学校工作的大学生,因违纪、违法丧失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以及现役军人,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附表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
重庆南开中学科学馆大厅(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南街1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钱小川(139896486000)
3.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78496838县教委:023-78448691
4.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名。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口薄、教师资格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经初审合格后填写《彭水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彭水自治县外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
(4)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12月24日在报名点确认报考岗位、领取《准考证》(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笔试时间:2011年12月25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法律法规等),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根据拟聘岗位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组织前,经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未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作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其缺额不予递补。
面试分值100分,其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评委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作说明。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再加试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进入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按照《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七)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聘用
拟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于2012年7月2日—7月4日到彭水县教委人事科报到,201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首聘期为五年,聘期内不得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附表1:彭水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表2:彭水自治县2012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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