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是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教育厅备案的公办全日制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设置紧密围绕市场需求,服务广州的经济建设。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发〔2010〕128号),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教师,制订本方案。
一、拟招聘岗位、专业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符合广州市准入条件;
(二)应聘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要符合以下岗位的资格条件:
1、拟招聘的岗位名称、人数、岗位职责、资格条件和岗位等级。
岗位名称 | 人数 | 岗位职责 | 资格条件 | 基础课教师 | 2 | 1、承担我校基础课的教学、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以及教研工作; 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2、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音乐、体育学科相关专业毕业; 3、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中职或高中以上教师资格; 5、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证书; 6、年龄要求: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7、有职业技术学校任教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 |
2、其他资格条件:
(1)出国(境)留学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1年12月31日。
二、招聘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2日—2011年12月28日。
2、报名资料:
(1)《广州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其他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计划生育证明、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技能证、教师资格证、国家教育部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高等教育各层次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结婚证(已婚人员)、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小1寸彩色证件照,按报名方法投递材料。 注:尚未做学历、学位鉴定认证的,可暂不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但进入面试阶段必须提供。
3、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请用特快专递邮寄送达,不接受电邮方式应聘,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邮寄地址:广州市东川路94号
广州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行政科,请标明“应聘”字样。邮政编码:510100 (邮寄报名以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请在面试时一并提交,以便审验。
4、应聘人员填报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828659
三、考试的办法和范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经过资格条件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可参加笔试,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参加考试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应聘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准考证》在笔试前,凭身份证原件自行领取,报考者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理论水平,着重考察应聘人员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应聘者可不受此比例限制)。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教学能力、工作能力)等。
3、面试形式包括试讲、面谈。
(1)学科教学:自选(有需要时则特别指定)与应聘专业相符的课程作试教,由学校专家组根据我校教师评课标准打分。 (2)面谈:由学校专家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应聘者的应聘专业、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等情况提问,主要考核应聘者所应具备的教学、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学科教学、面谈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学科教学占70%、面谈占30%的权重计入面试成绩,最低录用成绩线为80分。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精神,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文件精神,对体检合格人员,通过到拟聘人员的原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街道走访或调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状况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享受广州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八、其他
1、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由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纪委部门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020-83828659 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20-87693662
2、凡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3、如在通知报到期限内聘用人员不能如期报到上班的或在规定期限内聘用人员不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造成无法正常接收人事关系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广州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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