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绍兴市属中职学校2012年师资需求情况,现就2012年绍兴市属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 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具备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水平及学历条件(具体岗位、人数、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三)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 教学能力,并取得相应 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须在录用后二年内取得)。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职校专业课教师: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与招聘专业相符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满三年,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浙江省户籍; 2.201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3.国家统招统考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国外高校),年龄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二)应聘职校实训指导教师: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或非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但已获得本科文凭的,浙江省技能大赛(浙江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等部门两家以上联合组织)三等奖,市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市教育局将2012年绍兴市属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教师招聘计划于2011年12月底之前在绍兴教育网( www.sxsedu.net)和有关媒体上公告。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12年1月1日0∶00--1月28日24∶00。 报考人员网上注册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专业)。1月28日24∶00报名结束。 2.资格初审 时间:2012年1月29日0∶00-- 1月30日24∶00。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2012年1月31日0∶00--2月1日24∶00。 注册报名人员登陆绍兴教育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此期间,对于已经注册报名但未能得到初审结果的考生,请致电85200223、85200214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4.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2年2月1日-- 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绍兴市自考办(渔化桥河沿56号) 报名时随带以下材料①《绍兴市教育局2012年新教师招聘考核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历届生)、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获奖等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内容、形式和分值如下: 1.应聘职校专业课教师 (1)专业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实践操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 笔试和 面试入围人员(如果某专业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则相应缩减该专业招聘计划数),届时在绍兴教育网( www.sxsedu.net)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 (2)笔试 主要测试相关 专业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3)面试 主要考核任教本专业所应具备的教师专业素质以及综合组织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20%+附加分 2.应聘职校实训指导教师 (3)专业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实践操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按70%计入总成绩。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果某专业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则相应缩减该专业招聘计划数。) (2)面试 主要考核任教本专业所应具备的教师专业素质以及综合组织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附加分 3.附加分 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审核确定,同类加分取最高分,总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计分办法为:硕士研究生、低保户子女(有民政部门提供证件)加2分;浙江省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加10分,绍兴市一等奖获得者加5分,浙江省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加3分,中级职称(或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者加2分。附加分确定前实行公示。 (四)录取 1.按应聘者报考志愿录用。在绍兴教育网上公布各专业应聘对象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并列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先)按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3.对在职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4.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绍兴教育网公布拟录用人员,因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增补。 5.签约。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于2012年6月15日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违约按规定缴纳违约金)。2012年8月10日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向绍兴市教育局政治处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本人签订一年工作协议,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规定 1.凡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没拿到毕业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书的,录用人员的学籍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即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2.已经录用、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的不得参加下年度招考。 3.绍兴市教育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5200216 85134362,接受社会监督。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 | | | 电子商务(物流方向)、商贸物流、工商管理(物流方向) | | | | | | | | | | | | | | | | |
备注:各招聘专业的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考纲将在1月10日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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