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专业骨干教师1名,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带头人1名,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骨干教师1名。
二、应聘条件:
身体健康,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一)建筑工程技术
1.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
2.熟悉新型建筑材料和节能技术,熟悉建筑行业,对新型建筑材料和节能技术等有一定的研究,能胜任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相关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的教学,能承担专业实训室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3.专业对口,有2年以上实践经历者优先考虑;对于特别优秀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工程造价
1.建筑经济、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设备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硕士及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者优先;35岁以下。
2.熟悉工程咨询行业,熟悉建设项目的经济方面的预测、决策、实施、分析、评估等工作,熟悉土建装饰、水电安装及市政道路、市政管道造价的编制及相关软件操作,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能胜任工程造价专业相关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的教学;沟通、协调能力好,可联系企业进行校企业合作,开拓校外实训基地。
(三)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带头人
1.工程项目管理类、建筑经济或房地产经济类、土地资源管理类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本科为全日制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等房地产相关专业);
2.能系统讲授房地产营销、房地产项目策划、房地产估价等领域的课程;
3.对从事房地产类的教学、科研、校企合作等工作感兴趣,愿意长期在该领域发展;
4.有2年及以上房地产企业工作经验,或是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前3名)优先。
(四)房地产经营与估价骨干教师
1.工程项目管理类、建筑经济或房地产经济类、土地资源管理类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科为全日制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等房地产相关专业),有1年及以上房地产企业工作经验优先;或全日制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等房地产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有2年及以上房地产企业工作经验。
2.热爱教育事业,能系统讲授房地产营销、房地产项目策划、房地产估价等领域的课程;
3.对从事房地产类的教学、科研、校企合作等工作感兴趣,愿意长期在该领域发展。
三、待遇:
聘用制,可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
发送主题请写明“建筑工程技术”或“工程造价”或“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带头人”或“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骨干教师”;附件名称:
“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职称”。
组织人事处 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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