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福州大学城,占地536亩(预留400亩),建筑总面积12.97万平方米。设有技术工程系、计算机系、经济系、管理系、人文社科系、应用外语系、商贸系、公共基础部、电大工作部、继续教育中心等10个系部,33个全日制专业,49个专业方向。2006年12月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7月被确定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被福建省教育厅确定为首批闽台高职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院校,被福建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学校。现为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西部地区教育顾问单位、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绿色学校。拟面向全国诚聘9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下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需求人数 | 条件要求 | 学历 | 专业 | 专业技术职务 | 业绩、能力及经历等其他要求 | 1 | 投资与理财 专业教师 | 1 | 全日制 研究生 | 财政金融类(财政学、财政、税务专业除外)专业 |
| 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金融类专业,具备本专业教学的基本能力,有行业从业经历及从业证书者优先,30周岁以下。
| 2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教师 | 1 | 全日制 研究生 | |
| 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建类专业,30周岁以下。
| 3 | 工程造价 专业教师 | 1 | 全日制 研究生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建类专业 |
| 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建类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
| 4 |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教师 | 1 | 全日制 研究生 | 研究生专业为模具设计与制造研究方向 |
| 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35周岁以下。
| 5 | 汽车维修 专业教师 | 1 | 全日制 研究生 | 研究生专业为汽车运用技术研究方向 |
| 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车辆工程或汽车运用技术专业,35周岁以下。
| 6 | 数控维修 专业教师 | 1 | 全日制 研究生 | 研究生专业为机械电子工程方向 |
| 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具有数控系统和数控机床维修经验,35周岁以下。
| 7 | 日语专业教师(教研室、专业负责人后备培养对象) | 1 | 全日制 研究生 | 日语专业 |
| 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日语专业,能承担《综合日语》、《商务日语》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具有3年以上企业、商务工作经验,男性, 35周岁以下。有授课经验者优先。
| 8 | 电子商务 专业教师 | 1 | 全日制 研究生 | 电子商务专业 |
| 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电子商务专业,能承担《电子商务实务》、《数据库技术应用》、《网站建设与维护》等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 本科 | 电子商务专业 | 讲师及以上职称 | 能承担《电子商务实务》、《数据库技术应用》、《网站建设与维护》等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 35周岁以下。
| 9 | 商务管理 专业教师 | 1 | 全日制 研究生 | 工商管理类专业 |
| 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商务管理或企业管理或经济管理专业;能承担《企业运营管理》、《ERP沙盘模拟管理综合实训》、《创业管理与技能》等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 本科 | 商务管理或企业管理专业 | 讲师及以上职称 | 能承担《企业运营管理》、《ERP沙盘模拟管理综合实训》、《创业管理与技能》等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 本科 | 商务管理或企业管理专业 | 本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 具有2年(含2年)以上中高层企业管理工作经验,能承担《企业运营管理》、《ERP沙盘模拟管理综合实训》、《创业管理与技能》等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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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2、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3、急需紧缺专业经研究,可放宽条件。
4、 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及《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享受市政府及我院给予的有关待遇。
二、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27日。请报名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于2011年12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布邮箱,未填写报名登记表的视作未报名,未填写清楚的视为不符合条件,逾期报名无效。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由我院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步审查。经我院审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我院将于2012年1月6日通过学院网站通知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名单。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本科学历的报名人员需进行笔试,笔试事宜后期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果个别岗位仅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录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有进行笔试的报名人员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面试如有实际动手操作考核,按际动手操作考核占30%、面试占70%计算面试成绩);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有进行实际动手操作考核的,按实际动手操作考核占30%、面试占70%计算综合成绩;没有实际动手操作考核的,面试得分即为最后综合成绩。
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毕业者须提供在读证明。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拟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不符合的,在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在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在此期间考生请密切关注学院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我院联系,到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我院不递补的,应说明理由并报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五、公示
拟聘人选从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学院指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
(二)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六)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七)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
附件: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591-83760840
周老师:0591-83760310
地 址:福建省福州大学城源阳路1号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 编:3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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