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音乐学系艺术管理专业教师一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音乐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
2、具有创新精神、钻研精神和团队精神;
3、具有一定的从业经历与专业实践;
4、原则上应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最高学历(学位)。海外正规大学学位背景者优先;
6、身心健康并能遵守学院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7、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与艺术评论基础。
二、应聘材料:
l 来院工作申请表(见附件)。
l 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l 户口本复印件
l 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
l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者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l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l 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 其中至少有一名推荐专家是近三年内的同事或上级领导,国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应聘者,提交的推荐信至少有一封是由该国家或地区的专家所写并译为中文(为国家正式注册的翻译公司翻译)
注:如有获奖证书等其他参考材料可一并提交
三、报名时间:
四、招聘考核规定:
详见《中央音乐学院音乐艺术管理招聘考核规定》(附件一)。
五、考核的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中央音乐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元月六日
附件一: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艺术管理 招聘考核规定
一、考核内容:
1、公开课教学。
应聘者在考核前一周内,向人事处提交近期(两年内)完成且能代表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实践案例(策划案例)或评论文章。
讲授申请人认为最为重要,并且自己最为熟知的内容,课时为1小时。
2、学科的构想。根据申请人在国外学习的内容和对国内具体情况的了解,设计一套“音乐艺术管理”学科发展方向及教学课程大纲。内容包括:在中国应该怎样办好“音乐艺术管理”专业?学习年限、招生考试内容、在学期间的骨干课程及相关课程、毕业环节的设计,等相关的内容。
3、面试。由中央音乐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
二、考核成绩的评定与计算办法:
1.分数评定等级:
a.公开教学、学科构想考核均采取:满分为95分。95分-90分为优秀;89分-85分为良好;84分-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b.面试: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9分-80分为良好;79分-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分数计算办法:
a.考核均以评委签名方式打分。
b.成绩均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成绩总和除以参加考核的评委人数减2的差。
c.公开教学考核成绩:取代表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实践案例(策划案例)或评论文章与教学成绩总和的平均值;
d.最终成绩为应聘者教学、学科构想、面试成绩总和的平均值。
三、评委聘任
评委由院长直接聘任。
中央音乐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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