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商务厅管理,机构行政级别为相当副厅级。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教学工作需要,经自治区商务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我院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5名;引进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高校工作经历、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5名,具体见下表。
招聘岗位名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人数 | 备注 | 财务、会计、
审计专业老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会计、企业管理 | 2 | 免笔试,有高等学校工作经历
| 国际贸易专业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国际贸易 | 2 | 免笔试,有高等学校工作经历
| 商务英语专业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英语、外国语言学 | 2 | 免笔试,有高等学校工作经历
| 营销与策划专业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管理 | 1 | 免笔试,有高等学校工作经历
| 旅游管理专业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英语 | 1 | 免笔试,有高等学校工作经历
| 美术学专业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美术学 | 1 | 免笔试,有高等学校工作经历
| 教育技术专业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教育技术 | 1 | 免笔试,有高等学校工作经历
| 学生思想政治辅导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2 | 免笔试,有高等学校工作经历
| 金融专业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货币银行学、金融学 | 1 | 免笔试,有高等学校工作经历
| 物流管理专业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工商管理、物流管理 | 2 | 免笔试,有高等学校工作经历
| 英语专业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 | 3 | 有高等学校工作经历
| 营销与策划专业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市场营销、管理、设计 | 1 | 有高等学校工作经历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国际贸易 | 2 | 有高等学校工作经历
| 旅游管理专业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旅游管理、泰语、 观光开发 | 1 | 有高等学校工作经历
| 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专业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管理、教育技术 | 2 | 有高等学校工作经历
| 学生思想政治辅导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经济学、管理学等 | 4 | 有高等学校工作经历
| 会计、审计专业老师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审计 | 1 | 有高等学校工作经历
| 金融专业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经济学、金融 | 1 | 有高等学校工作经历
| 合计 | 本科及以上 |
| 30 |
|
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系指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并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获得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职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道德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及科研能力。
(四)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有高级职称且属于紧缺专业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等学历双学位、区外重点大学的毕业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教学工作经验或企业工作经验的人员,获自治区级别教学奖励者可优先考虑。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为2012年1月10日至1月18日;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为2012年1月19日、20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法: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相结合。
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请下载《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填写报名表发至邮箱gxgwyzzrsc@126.com。邮件名及表格名统一为XXX(姓名)应聘报名表。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报名地点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9栋8楼812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月19日、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过期不再受理。本人现场确认,凡已通过网上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视为放弃,凡未通过网上报名人员,将不接受现场确认。
3.报考岗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4.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本人亲自用黑色水性笔填写《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粘贴一寸彩色近期证件照,连同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以及高校工作经历的证明、获奖荣誉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附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同时提供该证件照的电子照片)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未认真填写、信息不全、有误而造成报名或现场确认不成功的,由个人承担责任;凡谎报或造假个人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5.报考费用:现场确认时交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50元/人。报考费仅限用于本次组织公开招聘的费用,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收取考试费。
(三)报考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在学院网站公布符合考试资格的人员名单。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标准为本公告所提到的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表明示的条件。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如无法亲自领取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持委托函、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的身份证代领。
注:资格审查结果及有关注意事项会即时在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www.gxibvc.net/zzrsc)上公布。
四、考试、考核
(一)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笔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后才能开考。
2.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
4.笔试时间:待定(笔试时间、考场安排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www.gxibvc.net/zzrsc/内公布)。
5.符合引进条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及教学工作经验的或同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高校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试讲(实际操作测试)、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分为试讲(实际操作测试)和现场回答问题两种方式。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面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人事部门核准后才能开考。
1.试讲:应聘专业教师岗位人员均需试讲。试讲内容、方式根据课程或专业特点由用人部门、教务处以及组织人事处商讨后共同确定。时间为15分钟。
2、现场回答问题。主要内容为与应聘岗位专业相关的知识与技能。时间为5分钟。
3、应聘计算机教师岗位人员在试讲和现场回答问题结束后参加计算机应用实际操作测试。测试时间为20分钟。
4.面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会在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www.gxibvc.net/zzrsc/上另行通知)。
注: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即时公布。
(三)综合考核
1.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核算方法:①专业教师按试讲成绩占60%,回答问题成绩占40%核算;②计算机教师岗位按试讲成绩占40%,实际操作测试占20%,面试成绩占40%核算。
2.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聘者之前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发现有违法、违纪、有重大教学事故以及群众评价比较低的人员将不予录取。
注: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督导办以及纪律监督组工作人员共同监督笔试、试讲(实际操作测试)及面试环节。
五、考试、考核组人员构成
笔试命题聘请院外专家负责。面试组成员7-9名,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外单位专家的比例不少于考试专家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监考任务由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担任,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负责阅卷、评分、录入成绩等工作。考核组成员由学院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审计室、督导办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合格人员须到学院指定的,市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身体状况不合格者,可按考核结果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公示
体检结果明确合格后,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对拟聘人员情况(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发布在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www.gxibvc.net/zzrsc/。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上级主管部门、编制部门及人事部门同意,办理有关的聘用、入编、合同签订等相关手续。
九、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合同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及院内津贴(课酬)、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十、具体招聘办法由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邮编:530007;联系电话:0771—3277992;联系人:杨老师、覃老师。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