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奉贤区教育系统关于公开招聘师资实施意见(试行)》[奉教(2009)字第131号]文件精神和《奉贤区“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有关要求,2012年师资招聘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 1、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学院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 2、985、21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招生第一、第二批录取学生,下同)以及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应届毕业生(指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招生第一批录取学生)限招紧缺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上海籍生源; 3、非上海籍全日制985、211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边远农村学校(一类地区)可适当放宽到省级师范院校毕业生,限招紧缺学科(语文、数学、英语、小学教育、音乐);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限招聘紧缺专业学科教师:职业类、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专业对口,奉贤籍生源; 5、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大专)、本区委托上海行健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应届毕业生,奉贤籍生源; 全日制医学类高等专业学院(临床、医学、药学和护理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限学前教育招聘卫生保健教师,奉贤籍生源; 6、2010、2011届全日制重点高等院校(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专业、华东师范大学)奉贤籍毕业生。 7、外区(县)在职骨干教师(限紧缺学科)。 三、招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有志于奉贤的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品行端正,积极上进,遵纪守法,热爱学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能力强,并具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4、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持有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报名单或准考证); (二)学历条件 1、中小学教师岗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幼儿园教师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外区(县)在职骨干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对应教师资格证。 (三)技能条件 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计算机达到规定标准(文科全国一级、理科全国二级),语文学科、学前教育普通话需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余学科二级乙等以上。 (四)其它 1、报考教师岗位原则上专业对口,小学教育专业限报小学各学科,学前教育专业限报幼儿园;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重点高校艺体类专业应聘中小学教师必须专业对口。 2、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省级以上全日制师范类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且学习成绩必须优良(学习评定成绩原则上为一级),研究生学历的,本科必须是“211工程”的全日制师范类高校师范专业),限招语文、数学、英语和音乐学科。 四、综合考核评分 1、考核内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以及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等。 2、考核评分方式:按2:4:4比例综合打分《即应聘教师基本分(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 3、考核办法 1)应聘教师基本分(20%) 根据应聘教师的基本情况进行打分,具体标准分值如下: (1)学历:硕士及以上7分,本科6分,专科3分; (2)毕业学校:985、211高校 7分,部属、省级重点高校、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招生第一批录取学院、师范类(师范专业)学校6分,其他高校3分; (3)英语水平:非英语专业:CET-6级2分,CET-4级1分;英语专业:专业英语8级2分,专业英语4级1分; (4)计算机水平:理科二级、文科一级或相当于理科二级、文科一级 2分,其他计算机合格 1分。 (5)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2分,二级乙等1分。具有教师资格证2分(历届应聘人员)。 2)应聘教人员参加区级统一组织笔试(40%) 3)区级专家面试(40%) 由上述三项分值相加形成综合分,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分和聘用人员数确定是否聘用,按用人单位申报岗位数和综合评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学科专业对口优先,并视岗位专业情况进行调剂(体育专业除外)。 2012届免费师范生也参加区级统一考核,考核合格优先聘用。 五、招聘程序和其它有关要求根据《上海市奉贤区教育系统关于公开招聘师资实施意见(试行)》[奉教(2009)字第131号]和《奉贤区教育局关于2011年教师招聘有关意见(试行)奉教(2011)11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报名时间: 2012年1月6日(周五)8:30—16:30 七、报名地点: 奉贤区社区学院东部校区B101(曙光路158号) 八、提交书面报名材料 1、应届毕业生:  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复印件,由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  毕业生学习成绩表(原件、复印件,至少要有六学期开列的成绩,须计算机打印,应由高校教务部门盖章的,不能盖二级学院或大学分校的章);  外语、计算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由高校教务处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  “二学一法”考核合格证书或报名单;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2、在职教师:学历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3、应聘语文学科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九、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教育局网上通知 $ M, z* d$ ^ l; K, F& I!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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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A, E& U I"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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