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一支结构合理、学科配套、整体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十堰经济开发区拟定在区属学校临时代课教师中招聘中小学教师。特制定《十堰经济开发区招聘教师工作方案》并予公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名额
㈠、招聘对象:
1、区属学校临时代课教师,且于2011年9月以前报经文教卫局备案的。
2、开发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及户口在开发区农村、城镇的居民子女。
㈡、招聘名额:
招聘15名所需专业的中、小学教师,其中:中学教师5名,小学(含中心)教师10名。
三、招聘条件
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㈡、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㈢、已备案的区属学校临时代课教师,报考小学教师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㈣、开发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及户口在开发区农村、城镇的居民子女,报考小学教师第一学历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第一学历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㈤、报考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㈥、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
四、招聘办法
㈠、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㈡、应聘者持相关资历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及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十堰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后行100米)登记报名(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100元),填写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
㈢、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及评优代课加分后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确定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体检、考核人选。
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而出现缺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㈤、根据笔试、面试及综合考核体检结果,由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区监察局、区文教卫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开发区党委研究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名单。
㈥、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时保留两位小数。
㈠、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以及教育法律法规等。
㈡、面试
面试内容为所代课专业学科,现场打分,现场公布。
六、时间安排
㈠、2012年1月6日到1月8日报名、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㈡、2012年1月13日组织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设在市五中。
㈢、2012年1月15日组织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地点设在五中。笔试、面试成绩均在每个环节结束后予以公示。
㈣、笔试、面试安排原则上按上述时间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七、加分办法
1、已在开发区区属学校临时聘用的代课教师(以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时间为准),按每满1年加计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2、被授予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的加2分;被授予区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加1分(以正式文件为准)。
3、获市级优质课奖励的加1分,获区级优质课奖励的加0.5分。
加分计入笔试、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招聘工作考核小组集中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认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录用,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十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十堰经济开发区监察局 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 二O一二年一月四日
咨询电话:甘霖 8319892 1587112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