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幼儿园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丰泽区机关幼儿园、泉秀幼儿园教师,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丰泽区妇联下属事业单位丰泽区机关幼儿园、泉秀幼儿园教师共4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热爱幼教专业、热爱幼儿,有敬业精神。
2、品貌端庄,举止文雅,谈吐大方,身体健康。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非泉州市生源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5、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国家认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7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泉秀幼儿园(泉州市区泉秀花园西区,联系人:吴梅蓉,联系电话:22508695)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从泉州人事网(www.qzrs.gov.cn)或丰泽区公众信息网(www.qzfz.gov.cn)下载《丰泽区机关幼儿园、泉秀幼儿园招聘教师报名表》,将相关信息直接录入电子文档,打印后再签名。
(2)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丰泽区机关幼儿园、泉秀幼儿园招聘教师报名表》1式2份(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3)在职人员报考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
(4)我省生源参加全国及外省(市、自治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必须于报名结束前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未提供的,取消相应资格。
(5)获得省、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优秀教师”、“教坛新秀”或“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必须于报名结束前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未提供的,取消相应资格。
(6)报名费每人80元。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中共丰泽区委组织部和丰泽区妇联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由招考工作领导机构决定具体招考人数。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分二轮进行。
(一)第一轮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第一轮考试。
考试时间:2010年6月26日(星期六)
考试地点:丰泽区机关幼儿园(泉州市区东美花苑内,联系电话:22593995,22583995)
考试内容:现场教学论文,唱歌、舞蹈、钢琴等三项技能
计分方式:现场教学论文、唱歌、舞蹈、钢琴每项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分别按40%、20%、20%、20%进行折算,计算第一轮考试成绩。
加分事项:参加我省(不含设区市)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2010年6月16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2010年6月16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现场教学论文卷面成绩加5分。获得省、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优秀教师”、“教坛新秀”或“优秀毕业生”称号的,现场教学论文卷面成绩按照相应级别分别加3分、2分、1分。
(二)第二轮考试:根据招考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第一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轮考试的人选。如最后一名的第一轮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2010年6月27日(星期日)
考试地点:丰泽区机关幼儿园
考试内容:现场教学,绘画
计分方式:现场教学和绘画每项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分别按60%、40%进行折算,计算第二轮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第一轮成绩和第二轮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总分相同的以第二轮成绩高的优先。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体检单位另行通知。
2、考察:中共丰泽区委组织部和丰泽区妇联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须在接到调档函之日起45日内,将其个人档案按机要渠道寄至中共丰泽区委组织部,并将综治证明和计生证明送达区委组织部,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被取消资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3、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泉州人事网和丰泽区公众信息网公示7天。
4、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具体聘用岗位由招考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决定。从区委组织部发出聘用通知起20日内必须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中共丰泽区委组织部、丰泽区妇联负责解释(中共丰泽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22502008),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决定。
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组织部
泉州市丰泽区妇联
2010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