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我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现就做好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本地区(含所辖县、市、区,下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总结工作。通过召开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总结会议等形式,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肯定成绩,查找问题,促进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认真撰写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主要包括本地区认定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依法认定情况,认定工作的特点、变化趋势及改革创新情况,认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情况,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以及对其根源的探究和对策建议等内容。 三、统计填报本地区2009-2011年面向非师范教育类人员(含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情况(附件1)。 四、核查填报本地区2011年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颁发情况(附件2); 五、汇总本地区2011年制定的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相关文件和工作通知等。 请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本于2012年1月15日前报我厅人事处。 联系人:许四清,联系电话:0591-87091281,87846921(传真),电子邮箱:xsq067@163.com。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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