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考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每日定期发布教师招牌资讯
查看: 1068|回复: 0

浙江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2学年义务教育段新教师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0 11: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最新教师招聘考试内部教材
教师招考二维码
根据北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12学年义务教育段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指标及岗位:25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4年6月底前取得,到时未取得的不再续聘);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对口(详见附件2),研究生学历的可参考本科或研究生专业情况确定;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从事教师职业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北仑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2012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现为北仑户籍的2010、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迁入北仑户籍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31日前)。

3.应聘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放宽到宁波大市范围,报考音乐学科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放宽到浙江省范围。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三、考试形式

1.笔试,主要包括本学科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其比分大致为6:2:1:1。

2.面试:

(1)上课或说课:参加面试人数6人及以内的形式为上课,多于6人的形式为说课。

(2)术课,即本专业技能技巧基本功测试,仅限于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专业教师。

四、录取办法

1.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招录岗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减少或取消录用指标。

2.先笔试后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录用指标的2倍进入上课或说课,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还需进行术课测试。

3.成绩计算:

(1)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笔试成绩、术课成绩和上课(或说课)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60%、20%、20%计入总分;

(2)其他学科:笔试成绩和上课(或说课)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60%、40%计入总分。

(3)各学科术课或上课(或说课)成绩6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4.体检人数与录取岗位数按1:1确定。个别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未被录用的名额可以依次递补,但各岗位只能往后递补1名。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执行。

五、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31日~2月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2.报名地点:北仑区教育局人事科(北仑区新矸街道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B座四楼教育局404室),咨询电话:0574—86784439,86781911,薛老师,贺老师。

3.资格审查:2012年2月9—10日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并在北仑教科网上公示。

4.笔试:初定于2月1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在笔试名单公布时另行通知。

5、面试名单及时间地点等根据笔试成绩另行通知。

笔试、术课、上课和说课时均需随带身份证。体育专业考生术课时请自备运动服和钉鞋,音乐专业考生自带特长展示乐器,美术专业考生自带绘画工具等。

6.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7.确定录用人选:2012年3月1日前区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考察合格的报区纪委、人事局备案后,在北仑教科网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应聘者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报到后,于8月份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8.2012年3月15日前办理签约有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如发现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2.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需服从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4.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其中历届生实行半年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二年内(截止2014年6月30日)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北仑区人才交流中心。

5.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正式事业编制有关规定执行。

6.新录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区内教育系统校园间调动除外)。

7.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区纪委、区人事局进行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574-86781910,0574-86780608



高通过率教师招考教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教师招考微信公众号

教师招考论坛 ( 闽ICP备14015709号 )

GMT+8, 2025-4-10 10:09 , Processed in 0.100464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0590EDU管理团队 X3.4

© 2001-2020 教师招考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