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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2012年提前招聘优秀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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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00: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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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学科,经、管、法、文、理、工、教相互支撑的多科性财经大学。学校始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建校最早的高等财经类院校之一,位于具有25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分坞城、迎泽和平阳三个校区办学。

学校设有24个教学单位和32个学术研究机构。现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统计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政治经济学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公共管理和马克思主义理论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情报学、农业经济管理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法律硕士(J.M)、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审计硕士1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根据《关于省教育厅管理高校和直属事业单位提前招聘优秀、紧缺人才工作的通知》(晋教人[2011]85号),为切实吸引优秀、紧缺人才来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校现面向社会提前招聘2011年和2012年毕业的优秀人才,竭诚欢迎有意者来校应聘。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20日及以后,1994年4月13日以前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

4、招聘对象为“985工程”院校(含本科为985院校硕士为非985院校)、部分科研院所和行业名列前茅院校的2011年或2012年国家统招毕业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第一学历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近。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招聘岗位为教师岗位,共计10名。详见下表:
招聘单位
岗位
学历
专业要求
其他相关条件
岗位数
联系人
信息管理学院
专业课教师
硕士研究生
电子商务、计算机技术
2
常新功
Email:c_x_g@126.com
Tel:13513642991
会计学院
专业课教师
硕士研究生
会计学(资产评估或会计信息化方向)
男性
1
李端生
Email:li_ds2003@sohu.com
Tel:766649213593185133
硕士研究生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具有工程概预算知识背景
1
经贸外语学院
专业课教师
硕士研究生
英语语言文学(商务英语方向)
1
张雁玲
Email:ylzhang118@163.com
Tel:13111041945
体育学院
专业课教师
硕士研究生
体育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保健医学和实验教学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体操、小球方向)
二级运动员
2
宁聪
Email:ning-cong0402@126.com
Tel:7666032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实验
教师
硕士研究生
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技术经济和管理
1
孙国强
Email:gqsun@163.com
Tel:13835111626
信息管理学院
实验
教师
硕士研究生
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
1
常新功
Email:c_x_g@126.com
Tel:13513642991
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
教师
硕士研究生
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
1
康小利
Email:zxw2997@sina.com
Tel:13834563807
小计
10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材料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起到2012年4月12日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联系人。

3、报名材料:填写《山西财经大学2012年提前招聘优秀人才报名表》、《山西财经大学2012年提前招聘优秀人才信息采集表》,同时报送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1年毕业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2年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学校须签署推荐意见),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请注意扫描封面、封底)、硕士研究生成绩单等。


4、应聘人员初试时须携带报名所要求各种材料原件,查验无误方可应试。

(二)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人员按招聘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初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之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初试。初试采取笔试、考核、答辩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教学基本素质等情况。

初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根据初试情况,分岗位按照复试人数和岗位数为2:1及以上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对于达不到2:1比例要求的岗位,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复试。复试采取试讲或答辩的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业务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复试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为复试合格人员。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6、考核、体检。从复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

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7、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从复试合格人员中,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学校提前招聘优秀人才工作组审定,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8、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9、拟聘用人员到岗实习。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通知本人到岗实习,时间为两个月。

10、办理录用手续。

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四、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在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凡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私自泄露与选拔人才有关的信息。

4、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或近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5、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凡出现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测试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测试内容的。

(5)违反招聘工作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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