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优化教师整体结构,有效降低班容量,经区政府研究批准,桃城区人事局、桃城区教育局为高中阶段学校公开招聘部分教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为统领,以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任人唯贤的正确用人导向,促进全区教育工作和谐发展。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名额: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工作。
2、具有全日制本科二批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或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往届非师范类毕业生。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衡水市户籍。
五、待遇:全额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教师。
六、招聘程序:
1、成立招聘教师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永军,副组长:郝卫东、张稳坐、刘荣华、岳广龙,成员:张国良、姜寿信、郑明辉、郭迎春、王文昌。
2、公告。3月19日开始在衡水日报、衡水晚报、衡水电视台公告,在衡水市桃城区教育局网站公布《桃城区教育局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3、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6日--30日。
(2)报名地点:桃城区教育局人事科。
(3)符合招聘条件的往届毕业生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及全部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同版小二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正面同版小二寸照片3张和学校证明,学校证明须包括以下内容:毕业学校、学历、专业、是否师范类、入学前户口迁出地。每人限报一个学科,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只限本专业毕业生报考,报名需填写《桃城区招聘教师报名申请表》。
(4)收费标准:每人收费100元。作为命题、审题、制卷、阅卷、保密、接送试卷、监考、公告等工作经费。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教育局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初审,纪委、人事局、教育局共同审定。
5、《准考证》发放。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4月2日到桃城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物理、生物、化学、政治、历史、计算机笔试内容为理论知识部分(占30%)和专业知识部分(占70%),理论知识部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育法规;专业知识部分的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高中阶段的专业知识(其中计算机的专业知识部分考试内容为数学);音乐、体育、美术笔试只考理论知识部分。
(2)考试时间:4月3日上午
音乐、体育、美术:9:00-10:00;
其它学科:9:00-10:30。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入场。
(4)考试方法:考试参照高考程序组织,区纪委全程监督。
(1)每学科按招录名额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人员名单,4月4日在衡水市桃城区教育局网站公示。
(2)试讲时间:4月7日上午9:00
(3)试讲地点:详见衡水市桃城区教育局网站。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入场。
(4)试讲时间:10分钟。
(5)试讲内容:高中教材相应学科内容。
(6)试讲程序:参加试讲人员首先抽签确定试讲顺序,然后按顺序号提前30分钟到备课室抽签确定试讲题目,各位试讲人员均准备30分钟。试讲人员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到试讲室试讲,考生试讲报告顺序号并不得透露姓名和个人情况,否则影响试讲成绩。对不按时参加试讲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聘资格。试讲由区人事局、教育局组织,区纪委全程监督。
8、录取。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总成绩:笔试成绩占70%,试讲成绩占30%。根据每科拟录用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同学科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笔试成绩再相同,再按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
招聘教师名单确定后,在衡水市桃城区教育局网站公示一周,然后报区政府批准办理相关手续,试用一年考核合格后正式转正。被确定招聘教师必须服从教育局的分配,否则取消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全过程要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笔试、试讲成绩公开,试讲评委临时抽调,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是考生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是工作人员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01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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