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5年,1997年由原国家教委确定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2000年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的管理体制由原来隶属电力部管理,划归山西省政府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并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与山西大学实施联合办学,成立山西大学工程学院,目前两块牌子同时运行。 学校位于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占地面积243亩,建筑面积18.7万平方米。学校设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十个本科专业,十九个专科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两个硕士点。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硕士研究生近8500人,成人教育在籍生3000余人;学校现有在职职工540名,专职教师297名,教授28名,副教授127名,博士生、在读博士24名,硕士220名;办学50多年来为国家电力行业及其它行业培养了本专科等各类毕业生4万余名,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以优异的办学成绩回报了社会。
学校拥有近50个各类基础、专业实验室,有金工实习厂、电工电子实习厂等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及42与专业、行业紧密联系的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教学科研仪器总价值近一亿元。学校的仿真研发与培训中心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大机组集控运行火力发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被中国电力企业仿真培训协作网推举为全国电力行业仿真培训协作网副主任单位。2005年学校与72家电力企事业单位联合成立了“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校企联合会”。 学校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有4位省级教学名师,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学校现提前面向985高校,行业名列前茅院校招聘优秀、紧缺人才,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和数量 2012年学校提前招聘人员计划为22个,岗位均为教师。具体见下表: 《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提前到培养单位招聘优秀、紧缺人才岗位及条件》 | | | | | | | | | | | “985工程”院校、国家级科研院所、华北电力大学、东北电力大学、上海电力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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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数据库应用、计算机测控技术、智能化仪表与自动化装置、嵌入式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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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985工程”院校、国家级科研院所、华北电力大学、东北电力大学、上海电力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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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85工程”院校、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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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85工程”院校、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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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世界排名前100名学校的硕士毕业生同等考虑二、应聘人员需具备的条件(一)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三)所学学科、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四)应聘对象为2012年国家统招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本科。攻读学士、硕士、博士期间,修学专业方向原则上在同一学科门类之内;(五) 身体健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所属院校为省人社厅、教育厅认定的985高校或行业名列前茅院校。三、报名办法及截止时间2012年招聘工作方案经省人社厅核准后,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由省人事厅正式发布。我校也将在本校网站上同步发布招聘公告。如有需要,我校还将在相关招聘对象所属院校发布招聘公告。(二)受理应聘申请
应聘者直接与所属系部联系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 | | | | | | | | 邮编:030013 地址:太原市大东关红沟南街36号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2应聘),×××(用人系部)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请在邮件或快件中注明应聘人姓名、填报系部及专业。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30日。(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用人系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四)初试1、初试由相关系部组织安排,采用方式不限。可进行笔试、面试、考核、答辩等多种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学习情况、基础知识情况等。2、初试由各系部领导或专家参加,尽可能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作为初试评委。应执行回避政策,有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担任评委。3、初试之前各系部主任应召集初试评委及工作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强调纪律,部署工作。4、要严格初试纪律。如有系部采用笔试的方式,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考试试题和命题有关材料的保密工作。试卷的传递、保管、启封按照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执行,杜绝一切泄密事故。如不采用笔试的方式,也应注意面试、考核、答辩等方式的科学严谨性。切保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五)复试各系部在4月15日之前,将初试结果及拟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学校研究后,确定的复试名单要向省教育厅、人社厅上报,并向社会公示。复试环节,按照人社厅、教育厅的要求,将组成评委专家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省人社厅、教育厅将派人巡视、指导、监督。复试将采取试讲或答辩的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我校根据初试的实际情况,将采取外出到复试人员所在院校进行现场复试,或在太原市集中复试等方式进行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试考生。复试后,初步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六)考核、体检及公示学校人事处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总体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等。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人社厅、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教育厅、学校网站主页同时公示。(七)拟录用人员到岗实习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根据系部的需要和本人实际情况,可到各系部实习,时间为三到六个月。(八)办理手续
试用期满,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是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四、招聘工作纪律要求1、严格工作规范,遵守招聘工作纪律;2、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故作假;3、如工作人员有亲属参加应聘必须回避;4、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监督提前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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