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哈尔滨工程大学现公开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学生辅导员9人。
二、岗位职责
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务管理、学业指导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2012年7月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且本科、研究生毕业院校均为“211工程”院校;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乐于并善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5.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应聘学生须提供经过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认证的学习成绩单;
6.同等情况下,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具有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曾经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者优先录用(须有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四、招聘说明
1.学校通过笔试、辅导员基本能力考试及院系选聘面试,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各项考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分数的,按笔试成绩的40%、辅导员基本能力考试成绩的30%和院系选聘面试成绩的30%相加的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2.参加过“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岗位应聘资格考试”并取得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参加本次笔试,成绩以本次笔试实际取得成绩为准;也可不参加本次笔试,成绩以本次笔试试卷总分的60%计算。
3.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五、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应聘申请表(或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http://hr.hrbeu.edu.cn“文档下载”栏下载),并于2012年4月10日前将应聘申请表并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外语成绩单、各类有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寄(送)至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有关应聘材料予以保密,不予退还,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150001
联系人:程慧
联系电话:0451-82519443
附件:应聘申请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
201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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