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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师范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985高校、科研单位优秀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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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 18: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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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院坐落在佛教圣地五台山脚下的温泉之乡——山西省忻州市,有北同蒲铁路、京原铁路、大运高速公路经过,交通十分便利,经高速公路35分钟即可抵达省会太原。

学院为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是全国首批获得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称号的9所师范类院校之一,是山西省唯一获此称号的高等学校。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等3个专业分别为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第一、二、四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同时是山西省品牌专业。

学院在编教职工1200余人。院本部专任教师600余人,其中,山西省教学名师13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40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00余人。院本部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15000余人,成人教育本专科生10000余人。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优秀、紧缺人才来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改善教师队伍学缘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管理高校和直属事业单位提前招聘2012年毕业优秀、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晋教人[2011]73号)文件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厅有关安排,我院拟招聘国家985院校、部分科研院所和行业全国重点院校毕业的优秀、紧缺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仅限教师岗位。计划招聘人员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招聘对象为985院校(含本科为985院校,硕士为非985院校)、部分科研院所和行业名列前茅的院校(名单见附件2)2011、2012年国家统招毕业生。学历为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本科段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二、招聘录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及以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5、2012年国家统招毕业生以及可以办理派谴或改派手续的2011年国家统招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由我院派人赴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组织现场报名或者由应聘者来我院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从2012年3月20日开始至5月15日下午5点(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来我院现场报名者请到忻州师范学院主校区主楼9层组织部(人事处)903室。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登录我院校园网主页http://www.xztc.edu.cn从“招聘信息”栏“招聘公告”中下载打印)、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在校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就业推荐表或介绍信)、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苗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350—3043705
    电子邮箱: xzsyrsc@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xztc.edu.cn

4、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随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报名时间结束后,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不参加学院组织的招聘考试,由学院考核、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山西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5、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初试与复试。初试采用考核、面谈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情况,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随时组织安排有关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初试。学院将确定统一时间对初试合格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在我院校园网主页http://www.xztc.edu.cn“校内公告栏”另行公告,请应聘者报名结束后随时关注。复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其中美术音乐体育各专业均增设专业技能测试),对应聘者教学技能、语言表达、知识水平、板书、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试讲内容提前两小时以抽签的形式告知本人,现场备课。试讲时间一般掌握在20分钟以内。

复试前,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成立若干面试组,分别负责各类应聘人员的复试工作。复试组成员由学院领导、有关单位领导和学科专家及校外专家组成。其中每个复试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并有两名校外专家参加,我院学科专家和校外专家占每个复试组人数的70%以上。

学院确定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复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复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从复试合格人员中,以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并在学院网站校园公告栏和招聘信息栏公布人选名单。

6、考核、体检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考核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谈话、情况核实等形式进行。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按应聘人员的复试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从复试合格人员中,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后,网上公示并通知本人。

7、拟聘人员公示
    学院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和学院网站公示7天。

8、拟聘人员到岗实习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通知本人到岗实习,时间为2个月。

9、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公正、有序地进行,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领导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公开招聘的日常工作。

五、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的要求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
    2、学院组织部(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计划、严肃工作纪律,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招聘工作。在招聘过程中,涉及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的,应当主动回避。
    3、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学院按规定实行考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4、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初试、面试和考核、体检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5、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并接受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全程监督。
    6、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350-3048224;举报信箱:jijianjiancha1104@163.com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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