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隶属山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地方性综合本科院校。学校建校于1958年,位于山西省东南部、有“全国十大魅力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美誉的长治市,占地面积近500亩。学校在编在册教职工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00余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教师120余人,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人数占专任教师总人数的73.5%。目前学校设有28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0000余名,生源来自全国20多个省份。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狠抓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努力建设具有地方特色、融合学科优势的拳头专业,把培养一支高学历、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作为长期的战略目标。2010年“生物科学”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音乐学”专业被教育部列为高等学校艺术类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试点专业;2011年我院教师分别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国家发明专利多项。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选拔优秀的高水平毕业生充实师资队伍,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长足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专任教师
●招聘对象:985院校(含本科为985院校硕士为非985院校的毕业生)、部分科研院所和行业名列前茅的院校(相关院校名单见附件2)2011、2012年国家统招毕业生。
●招聘计划:33人(附件1)
●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要求:硕士3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
4、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录用计划要求;
5、具备教师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4月15日
●报名地点:长治学院人事处(长治市城北东街73号长治学院北校区2号办公楼502室)
●报名形式:可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的有关证件及材料
必备证件及材料:
(1)2011年毕业生须出具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2)2012年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研究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4)在读期间发表文章及其他科研成果清单及复印件。
(5)毕业院校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给出的评价意见。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长治学院人事处网页(http://210.31.96.52/rsc/)下载《长治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好后附相关材料发到长治学院人事处邮箱:rsc2178016@163.com参与报名,并在资格审查前两天携带照片、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4月16日---4月17日学院人事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初试:4月18日学院人事处组织不同专业教师对应聘人基本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应聘人所学专业课程结构、在校专业成绩、在校表现、科研(论文)水平等,考核组给出初试意见报学院招聘领导组。
报名应聘人员于4月18日在学院人事处网页查询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复试:4月22日学院招聘工作组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测试。测试分两个环节: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时间及地点: 2012年4月21日在我院人事处领取复试准考证,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联系人: 顼老师 贾老师
●联系电话: 0355-2178016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对个人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参加复试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3.复试一周后,在我院人事处网页上公示拟录人员结果。
●计分办法
本次复试中教学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工作由学校根据《长治学院2012年招聘录用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全过程均有学院纪检人员参与监督且面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并按规定实施回避制度。复试结束当天成绩揭晓后,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上公示成绩。
应聘人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70%,根据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依次排名,并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上公示。
●拟聘
学校专业教师的招聘录用工作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学校选拔优秀毕业生充实师资队伍。
应聘人员若总成绩不达80分,则不作为拟录人选考虑。在此基础上,按照学校2012年招聘录用985院校及行业重点院校人员分专业计划数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参加体检。成绩查询网站:(点击长治学院http://www.czc.edu.cn网站进入学校人事处网页查询)
复试结束后一周,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从复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 拟聘人员到岗实习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到岗实习,时间为三到六个月。
● 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逾期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 解聘
学院对受聘教师在签定就业协议后一年要进行思想道德及业务能力双重考核,到期由所在系部出具其个人表现材料,由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出具教学评价意见书,双重考核合格者方可转正定级,不合格者办理解聘手续。若有一方面不合格,须再接受一年考察期,合格后方可继续留用,否则办理解聘手续。
● 优惠政策:博士研究生优惠政策登录长治学院人事处网页见“长学院字[2011]95号”文件:《长治学院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及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的修订意见》。
附件:
长 治 学 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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