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港管理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把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确定为“十二五”期间一项最大的惠民工程。几年来,管委会不断增加财政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广揽优秀教育人才,促进全区教育跨越发展,努力打造区域一流教育。经区党委、管委会研究,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任。
二、招聘学科教师及人数
初中教师(14人):语文4人、数学2人、英语5人、政治1人、历史1人、物理1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2.热爱教育事业,有丰富的教育理论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备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等级。
3.有改革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谨笃学、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高中:
1.师范类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师范类全日制本科二批学历(专业对口),且为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初中:
1. 师范类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师范类全日制专科学历(专业对口),且为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聘用人员待遇
凡被录用的教师一律转为正式国办教师,按毕业年限享受同等条件的国办教师工资待遇,特别优秀者享受政府特殊补贴。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0日,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证书到区机关三楼人事局报名,同时交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6张及报名费100元。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资格审查表。
(二)考试
1.笔试时间:暂定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中、高考科目考试内容,满分100分。
2.试讲:临时抽签讲课,评委现场评分。讲课时间30分钟,教材参考初高中新课程教材,满分100分。(时间另行通知)
(三)初录
1.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分值(加分条件详见第六项有关事项)后按1:2择优录取参加试讲。
2.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值按30%、试讲成绩按70%计算总分,按总分择优录取。
(四)考察
由人事、教育、纪检部门进行考察、政审。
(五)体检
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个人承担。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公示
公示期满(5—7日)无异议,办理正式录入手续。
六、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持证件(或填写信息)应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各学科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时方可开考,比例达不到1:3时,减少该学科招聘人数。
(三)加分条件: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一批院校毕业考取的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专业一致)加10分;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二批院校毕业考取的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专业一致)加8分;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加8分;本区居民或本区居民子女加5分。
(四)本简章由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电话:0317-5897862(人事局)
0317-5897876(教育局)
南大港管理区人事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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