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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素质导师(辅导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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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9 19: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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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实和优化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素质导师(辅导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方案在中国 民航人才网 (http://www.caacrc.com/)、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rst.gov.cn)、学校公开招聘管理系统(http://gkzp.caac.net/)网站发布。
一、学校简介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唯一一所独立设置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顺利通过验收,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有3个校区,主校区位于旧白云机场,交通便利,综合实训基地位于新白云机场北工作区(飞机维修区),紧邻多个民航生产单位,主校区和综合实训基地占地面积共336亩,花都新校区占地766亩。拥有31架大中小型教学用飞机,140台飞机发动机,5万多台(件)飞机零部件和一大批专业设备。
学校秉承“立足民航、服务地方、面向世界”的办学理念,形成了“依托行业、产学合作、双师双证、国际通用”的办学特色,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开设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机结构修理、民航运输、航空乘务与旅游管理、航空物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航空港安全检查、机场运行管理等14个专业22个专业方向,包括国际合作办学5个专业8个专业方向,基本覆盖了民航维修和服务的主要岗位,实施大专层次的学历教育,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学校注重职业教育、岗位培训、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的贯通融合,积极面向民航在职人员和新上岗员工开展培训和考证工作。先后成为中国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基础执照培训和考试单位、中国民航航空运输客货销售代理业务高级培训机构、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授权培训单位和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的“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单位”(147学校)。
学校重视教师的引进和培养,多途径搭建教师成长和发展的平台,积极派遣教师前往英、美、加、澳、德、新加坡等国家的航空公司及有关院校学习和培训,选派教师到民航管理部门和企业实践锻炼,考取国内外民航行业岗位资格证书,鼓励教师开展科学研究、产品开发和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等。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指导下,面对中国民航在21世纪头20年实现由民航大国向民航强国的历史性跨越,广州航院人实践“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训,满怀信心,稳步把学校建设成为民航特色鲜明、在全国乃至亚洲有重要影响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热忱欢迎有志于民航高等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加盟!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为素质导师(辅导员),招聘名额8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7.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8.应聘者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201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全日制学历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普通本科起点,不包括专升本),研究生阶段要求为国家“211工程”或者“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本科、研究生连续学习的毕业生优先。
(2)思想政治教育及相关专业或与学校开设专业相关的专业(飞机机电、飞机电子、民航运输、航空物流、机场运行、会计、民航电子商务等)。
(3)硕士毕业生要求27周岁以下,博士毕业生要求3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
(4)具有学生干部或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5)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英语专业必须通过专业四级),或持有效外语成绩(TOEFL 80分以上,或GRE1800分以上,或IELTS6.0分以上),或有在国(境)外学习进修一年以上的经历。
(6)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中共正式党员。
(7)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或相关岗位的。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方法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4月25日止。
应聘人员登录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管理系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按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提交,在线打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并在笔试时提交学校现场工作人员。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于4月27日将初审结果通过学校公开招聘管理系统对外公布。
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还需通过学校资格复查予以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岗位指标调整
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时,由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在同一岗位同等报考资格条件下,连续两次公开招聘均未能达到规定考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所需人才视为紧缺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通过资格条件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应在笔试前半小时到学校报到登记,同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并附本人求职简历;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4)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研究生所学课程的全部学习成绩,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5)学习期间奖励、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科研方面的材料(原件、复印件);
(7)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现场审查材料及人员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2012年5月7日(星期一) 9:00—11:00;心理健康测试:2012年5月7日(星期一)11:30—12: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思想政治教育、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学生工作的政策理论及相关知识、申论测试题(申论测试题40分,其他题目共60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心理健康测试不计入笔试成绩,但通过测试者方可进入面试。
5.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2:1的比例,根据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于5月9日12:00前在学校公开招聘管理系统上公布。对面试人选,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
收到通知人员应及时以手机短信或电话回复的方式向学生处进行确认。未在5月9日17:00前进行确认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6.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填写《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核查申请表》,在5月9日17:00前送学校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2年5月10日(星期四)。
2.面试由学校素质导师选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评委进行面试。包括自述、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答辩等三部分组成。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合格者中,根据以下办法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试总成绩作为公开招聘的最终成绩和录用依据。
五、体检
(一)体检
体检事项(含体检人选、时间和地点)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公开招聘管理系统上公布。
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结果由学校统一领取,无需个人自取。由学校卫生所鉴定后,在学校公开招聘管理系统上公布。
(二)复检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公布体检结果的3个工作日内填写《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核查申请表》(附件3),向学校人事处提出复检要求。学校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医院由学校指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学校素质导师选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考试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应聘资格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公开招聘管理系统及相关网站公示7天。
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特别提示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未按时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等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未委托任何校外单位和个人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十、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咨询方式:
学生工作处联系人:郭老师(020-86124396)
人事处联系人:徐老师(020-86123145)
监督投诉:
纪检监察处联系人:许老师(020-86124572)
附件: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核查申请表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该信息的附件如下(共 1 条)
附件: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核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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