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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淮安市教育局教师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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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0: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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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教育局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淮安工业园区实验学校教师等岗位人员 26名(事业单位编制,其中幼儿园为差额拔款事业单位编制)。现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学前教育岗位 6名;
2.小学教师岗位 17名;
3.初中教师岗位 3名;
4.校医岗位 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淮安生源。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应届生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非淮安籍应届生须国家“ 211”或“985”院校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教师岗位人员要求2012年6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校医岗位人员须具有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3.报考教师岗位的 2012年应届毕业生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校医岗位的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 发布公告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 报名
报名者 (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证件照3张,于2012年 5 月 28 日2::30在江苏师范大学就业招聘大厅接受现场报名。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相关材料。
市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考试费 100元,于2012年 月 日上午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如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3倍的,则按比例削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 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 30分)及专业知识(70分)。音乐美术只考教育学心理学( 总分 100分)。校医只考专业知识。60分为合格。
笔试时间: 2012年 月 日(星期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 面试
第一环节:试讲
①试讲人选确定:报考学科教师岗位的,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 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校医不参加试讲。
②试讲前,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用专用备课纸,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备课时间为 1小时。 试讲时间为 10分钟,总分为100分,70分以上(含)为合格,中小学教师岗位试讲内容为中小学课程标准规定的本专业有关内容。
第二环节:教学理念、技能考查及才艺展示
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上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作短暂思考后答题,对考生粉笔字及才艺等进行现场考核; 学前教育考核内容为:弹唱、舞蹈、美工或个人其他才艺展示。评委根据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总分为 100分 。
⑤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 2012年 月 日(星期 )上午 : 开始。
面试地点:淮阴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健康路校区
5. 体检和考核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中小学考生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 35%和65%(其中试讲占60%,教学理念、技能考查及才艺展示点5%);学前教育考生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35%和65%(其中试讲占45%,教学理念、技能考查及才艺展示点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核不合格情形参照《201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第十五条执行。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市教育局网站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 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应聘人员经查实有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工业园区实验学校:
市教育局: 0517-83662485,83605904;
市人社局: 0517-83671213
淮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新).doc
淮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http://job.xznu.edu.cn/picture/article/320/d3/96/4899ea9046b2bffc57f3da87f613/10e2a879-2e19-4819-8c01-77bbc561694b.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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