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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交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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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08: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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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山西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交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和有关规定,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山西交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大专以上院校2011年和2012年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
4、年龄要求:25岁及以下为198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为198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为197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sx.hrss.gov.cn)、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www.sxjt.gov.cn)。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9:00至2012年6月26日18:00。报名具体程序请查看山西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招聘单位负责。报名人员请于2012年6月20日至6月28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按网上提示进行缴费,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或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五、资格复审
对通过《综合知识》考试后,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省交通运输厅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且不进行递补。如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本人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申请,依综合知识考试成绩进行递补。
六、考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测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和面试合并进行的,采取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的70%。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本次我厅属事业单位所有招考岗位全部进行专业测试。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综合知识考试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14日上午9:00至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专业测试与面试由招聘单位和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业测试和面试入围人选,在招聘单位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专业测试与面试分开组织的,按照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专业测试人选综合知识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专业测试。如报考人员比例达不到1:5的,所有报考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知识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专业测试与面试合并进行的,按照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招聘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咨询联系方式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351-4663049/4663050
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351-7663078
山西交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
主管部门(公章):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招聘单位
岗位
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
具备条件
备注
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收自支,太原市)
专业教师1
1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桥梁与隧道工程
2011、2012年毕业生
专业教师2
1
大地测量与测量工程
专业教师3
2
公路工程
专业教师4
4
汽车运用工程
专业教师5
1
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
专业教师6
1
工程机械机电一体化
专业教师7
1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学类)
专业实验员1
2
30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公路工程材料
专业实验员2
2
汽车维修工程
专业实验员3
1
会展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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