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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市南溪区关于2012年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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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1:3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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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我区城区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快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推进教育名区建设进程,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一批区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提供岗位10个,钟灵街小学3个,前进小学3个,南溪四中2个,南溪二中2个。具体情况详见《南溪区2012年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业绩优,身体健康,具有学校岗位要求的合格学历,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的在编在职教师。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年龄在45周及岁以下。
⑴获省委、省政府或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人社部门联合表彰命名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
⑵获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⑶获市(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命名的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教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⑷近五年曾获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一等奖者。
⑸近五年曾获市级教学质量二等奖或教研成果二等奖或区县级教学质量一等奖及以上者。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⑴获市(州)委、市(州)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人社部门联合表彰命名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
⑵获市(州)级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⑶获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命名的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教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⑷近五年曾获市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赛课三等奖及以上者。
⑸近五年曾获市级及以上教学质量二等奖或教育成果三等奖或区县级教学质量一等奖及以上者。
3、符合以下条件者之一,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⑴获县(区)委、县(区)政府或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人社部门联合表彰命名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
⑵获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含市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学科带头人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⑶近五年曾获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⑷近五年曾获县(区)级教育质量或教育成果一等奖或市级及以上教学质量或教育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者。
三、工作程序
(一)公布岗位。在宜宾三江人才网、南溪教育网和区人才交流中心等媒介公开发布引进优秀教师工作相关信息。
(二)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由南溪区人社局和南溪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主要方式为面试说课试讲。面试即考核教师语言、应变、教育理念等基本能力和素质。说课或试讲主要通过教师对教材的理解、分析,考核教师驾驭教材、正确传授知识、指导学生等基本教育教学技能的能力。面试、说课或试讲的效果均以量化计分的办法予以确定。
(四)确定引进人选。考核得分作为择优选用的主要依据,由进人单位根据每个岗位的设置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提出拟引进人选,报区公开引进在职优秀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审定(对具体引进人数,区引进在职优秀教师工作领导组有权视报考人数和报考者综合素质作调减)。
(五)体检。由区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拟引进教师在区内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后意见)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区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由区教育局组织对拟引进和选调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等方面进行考核审查。
(七)公示。在南溪教育网、南溪人才市场公示拟引进教师名单。
(八)办理相关手续。对经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四、报名及考核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1日—7月10日(法定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荣誉证、反映自己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成绩的相关资料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带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3张到南溪区教育局政工股。经报名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填写《南溪区2012年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经工作人员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即2012年7月31日),如“45周岁及以下”的,即指报名截止当日未满46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其余类推。
2、网络报名:
①选择职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②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南溪区2012年公开引进区外优秀在编在职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将此信息表发送至zgg3329815@126.com。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并发送信息表后的第3-4天登陆自己的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南溪区2012年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③资格初审。由南溪区人社局、南溪区教育局分别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初审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程序;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
④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在考核前1-2日内持《南溪区2012年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两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荣誉证、反映自己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成绩的相关资料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到南溪区教育局政工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与考核。
(三) 考核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五、纪律要求
公开引进区外在职优秀教师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引进人才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南溪区监察局将对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以维护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本公告由南溪区人事局、南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溪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831—3185385。
南溪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831—3324549。
附件:1、 南溪 区2012年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岗位表
http://www.ybrc.gov.cn/uploadfiles/201206280051.htm
2、 南溪 区2012年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点击下载)
宜宾市南溪区人社局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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