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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高级技工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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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 15: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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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汾高级技工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临汾高级技工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59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 临汾高级技工学校招聘计划 分类明细表》。
二、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 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年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4.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7月3日9:00至7月9日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临汾人事考试网( www.lfpta.com.cn )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linfen.gov.cn )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xlf.hrss.gov.cn)
临汾人事考试网( www.lfpta.com.cn )
临汾人才网( www.lfrc.com.cn )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7月3日9:00至2012年7月9日18:00登录临汾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临汾高级技工学校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7月3日至7月9日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7月9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7月9日18:00至7月10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18:00。
  4、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2年7月17日—7月20日登录临汾人事考试网( www.lfpta.com.cn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具体咨询电话:0357—2023984.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⑥特岗教师及其他按有关规定不允许报考的。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需求人数1:5(实习指导教师达不到岗位需求人数1:3)比例的,报名人员可参加笔试,但笔试成绩须达到本单位所有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数(笔试成绩除以参加笔试总人数所得值,保留两位小数)方可进入下个环节。
(一)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1.笔试内容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公共基础知识;第二部分:教育理论基础知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可于8月上旬登录临汾人事考试网( www.lfpta.com.cn )查询。
(二)面试
1.面试由招聘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经招聘办审批后组织实施。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分别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若个别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专业组平均分数线(面试总成绩除以参加面试总人数所得值,保留两位小数)方可进入下个环节。
3.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有效证件:报到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职称或技术等级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有相应的学位证书。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允许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本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复审时递交《临汾高级技工学校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张。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5.面试内容为岗位能力测试。
实习指导教师的面试为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和讲课,重点考察应试者所报岗位的实际动手操作水平和教学组织能力。一体化教师的面试为讲课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教师基本素质、教学组织能力和基本实际操作能力。基础理论教师面试为讲课,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教师基本素质和教学组织能力。校医的面试内容为医疗技能测试。
(三)总成绩计算
实习指导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专业一体化教师和基础理论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校医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排序靠前者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
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入围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按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负责制定,报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体检在人社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考领导组审定后,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所聘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招聘办公室。
咨询电话:0357-2093558  0357-2091345
举报电话:0357-2091906
本公告由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别声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1、 临汾高级技工学校招聘计划分类明细表
http://www.lfpta.com.cn/Down.asp?ID=1262816532695462&DownID=1262816532632007
2、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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