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子县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医护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医疗卫生等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医护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采取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的办法确定岗位。
二、招聘名额
1、教师150名,其中高中教师80名,小学教师30名,幼儿教师40名。
2、医护人员51名,其中临床医师17名,医技人员19名,护理15名。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
民政工作服务中心33名;民政局低保服务中心3名;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3名;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中心1名;乡镇劳动保障所5名;蔬菜发展服务中心2名;统计局服务业调查队2名;基层畜牧兽医站6名;城建监察大队4名;农机推广服务站2名;县医院计算机1名、医用设备与维修管理1名;妇幼保健院文秘1名、财会1名。
4、乡镇安监员28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见《招聘简章》。
三、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高中教师、临床医师、医技人员不限户籍,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不限户籍,其余均应具有长子县户籍(含原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条件:
高中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学历,与所报学科专业对口。
小学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与所报学科专业对口。
幼儿教师为全日制幼儿师范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院校幼师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师为全日制普通医学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医学类院校专科学历。
医技人员为全日制普通医学类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护士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或助产专业。
其余岗位均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8、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与所报高中教师专业对口的可免去笔试,经考察考核后直接参加高中教师的面试。取得医学类(临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不占招聘指标,经考察考核后可直接参加临床医师的面试。
9、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招聘简章》对岗位条件另有明确要求的,以《招聘简章》为准。招聘岗位对专业有明确要求的参照《2012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拟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教师和医护人员,共201名;第二批为事业、乡镇安监员,共93名。两批考生笔试工作完成后分别进行面试,第一批招聘面试工作结束后,拟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二批招聘的面试及聘用工作。
(一)报名要求
1、报名办法
①报考人员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招聘简章》,按公布的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可在两批岗位中各选一个进行报名。
②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本人现场报名。应届生报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④各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递减。
⑤各岗位报名进度情况逐日公布。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及年龄户籍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长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3、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7月16日至7月20日
地点:长子县职业技术学校
2012年7月31日至8月1日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且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单位的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具体情况详见《招聘简章》,可通过长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zi.gov.cn)进行查询。
(二)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各岗位笔试科目均为一门。教师、医护人员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其余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笔试工作按批次分两天进行,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和面试
①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岗位面试人员名单。
②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的学历、年龄、户籍等资格条件重新进行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③面试
教师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题目随机抽取。讲课前备课时间为一个小时,讲课时间为10分钟,相关教材自备。
其余岗位面试时间为8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采取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算法。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为6∶4(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后,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教师体检工作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事业、医护人员、乡镇安监员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不参加体检出现缺额时,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审批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依据综合成绩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3、拟聘用人选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补发工资,一年见习期满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和见习期内。
4、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原则上五年内不得流动。
七、招聘待遇
县医院、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安监员不占编制,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其余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监督检查
1、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者,本人应当申请回避。
2、命题、笔试、面试、阅卷、体检、考察、审批等环节,由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共同监督检查,并设立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要认真核查,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监督咨询电话:0355-8322361
九、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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