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教师力量,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大同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现就大同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阳光招考、科学招考的原则,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大同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全额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和大同市教育电视台专业技术人员共350名,各学科、专业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所在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3、依据招考标准、考生报名情况和考试成绩,经招聘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可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户籍所在地、性别、婚否不限。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德端正,爱生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 3、年龄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二)资格条件 1、报考普通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基础课教师岗位,须具有2010、2011、2012年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学一本(即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以下类同)毕业学历,或2010、2011、2012年普通全日制教育二本以上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职业教育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教育电视台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2010、2011、2012年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学二本B类及以上学历; 3、报考特殊教育学校特教岗位,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特教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所学专业系指毕业证书标明的专业); 5、双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须以毕业证书标明的所学专业报考。研究生应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如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专业要求不一致,可按二本以上本科所学专业报考。 6、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须在2012年8月1日前取得,2010、2011年往届生的毕业证书须在报名之前取得。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4、在校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校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大学本科学历报考;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 考生从大同市人事局网站(www.dtrsrc.gov.cn)、大同教育信息网(www.dtedu.org)本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大同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填写后于7月16日至7月22日用电子邮件发送到dtjszpyx@163.com投送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公开招聘办公室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及时向考生个人反馈初审情况,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适时发布各学科报考人数信息,供考生参考。 3、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报名人数不达竞争比例且急需紧缺的学科,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适当放宽竞争比例,在招考中采取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方式进行选拔。 4、通过资格初审并同意报名的人员名单,于7月25日后在大同市人事局网站、大同教育信息网公布。名单一经公布,考生不能改报。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内容 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查和确认,合格者确认报名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2、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7月27日至7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大同市人才市场(大同市惠民里小区33号楼4号商铺)。 不按时到场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本人放弃。 3、 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① 考生在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并填写《大同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审查时上交。 ② 必须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 ③ 其他相关材料:本人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教师岗位相关的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主页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 考务费200元。 4、现场资格审查须由报考者本人到场并留存指纹,招考各个环节及录取上岗后,均通过指纹进行身份验证。 5、 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取消录取资格。请考生坚持诚信报考,真实、准确填报各类信息。
五、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能力测试、体检、考核考察、确定岗位、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2、考试和能力测试的方法及具体安排,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和考生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并在试前公告。 3、体检、考核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考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为选拔优秀人才,本次招聘试行“按学科类别设置招聘计划,高分考生优先选择岗位”的办法。即:经考试、考核、体检入围拟聘用人选的考生,按各学科考试成绩排序,高分者优先选择具体应聘岗位。具体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并在届时公布。 5、对考试、体检、考核考察合格并明确具体应聘岗位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在大同市人事局网站、大同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6、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六、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在大同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事局和市教育局共同组成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法规,严明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坚决制止和纠正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公告在大同市人事局网站(www.dtrsrc.gov.cn)、大同教育信息网(www.dtedu.org)、大同日报、大同晚报同时发布,由大同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同市人事局考录科0352-5189161 大同市教育局人事科0352-2087290 监督电话: 大同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0352-6033727
大同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 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