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吸引有志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到中学任教,缓解中学教师紧缺的局面,经县政府批准,县教育局所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数量 招聘对象为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 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或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计划招聘25人(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 (四)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违法不良行为的; 3、有违法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中小学教育事业工作的。 四、招聘的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考试、考核与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实施。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9日至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文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1)廊坊市教育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廊坊市人事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2)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 (5)有效居民身份证; (6)户口薄; (7)其它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和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8)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3、资格审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同意后,由本人如实填写《文安县 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学科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同一学科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应聘人员。急需学科岗位,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5、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对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采取 笔试和 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按报考学科分组,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 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为 教育学、 心理学;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所具备的专业知识。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两科连续考试总时间150分钟。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专业知识成绩的60%和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的40%相加为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每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按报考学科分组,每一学科为一个面试组;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思想素质等,采用 说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公示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为考试总成绩。每一面试组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复审的人选。每面试组进入考核、复审的最后一名如遇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为考核、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者优先;专业一致,学历高者优先。 (三)考核与复审 对 确定进入考核与复审的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届时入选毕业生交验市教育局门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大中专毕 业生就业介绍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学生档案。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 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不能按时交验上述材料或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相应面试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 补人选。 (四)体检 对复审合格的毕业生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从相应面试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确定的拟聘人选面向社会公示七天,对被举报有舞弊嫌疑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聘用程序报请县政府批准,由县教育部门按照招聘计划统筹安排到中学任教(除中学急需学科外,原则上新分配教师需在小学锻炼两年,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在中学任教),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新聘教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工资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正式聘用的三年之内不得转岗,五年之内不得出口。 五、信息发布 六、纪律监督 招 聘工作严格执行规定的招聘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 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毕业生要讲求诚信,对自己所报材料要认真负责,如发现毕业生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相关材料内容与报 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经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七、本内容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文安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咨询电话:5231758 文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安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文安县2012年公开招录教师计划表 | | | | | | | 心理健康教育 | | | 合计 | 一中 | | | | 1 | | | 1 | | | 2 | 二中 | | | | | 1 | 1 | | | | 2 | 职中 | | 1 | | | | | | | | 1 | 史中 | 1 | | | | | | | | | 1 | 六中 | 1 | | 1 | | | | | | | 2 | 滩中 | 1 | | | | | | | 1 | | 2 | 柳中 | 1 | | 1 | | | | | | 1 | 3 | 龙中 | 1 | | | | | | | 1 | | 2 | 董中 | | 1 | | | | | | | | 1 | 兴中 | | | | | 1 | | | | | 1 | 黄中 | 1 | | 1 | | | | | | 1 | 3 | 左中 | 1 | | | | | | 1 | | | 2 | 新中 | | 1 | | | | 1 | | | | 2 | 苏中 | 1 | | | | | | | | | 1 | 合计 | 8 | 3 | 3 | 1 | 2 | 2 | 2 | 2 | 2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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