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农村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教学需要,根据《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秦人社[2012]1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30名。为顺利完成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指标 招聘指标共计230名,设A类指标和B类指标。B类指标特用于符合招聘条件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凡上述人员可以申报B类或A类指标。A类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减少招聘指标。B类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3:1,如达不到3:1比例,指标将直接纳入A类指标,视同报考A类。 A类指标: 学科 | | | | | | | | 幼教 | 合计 | 数量 | 34 | 33 | 36 | 17 | 13 | 15 | 9 | 65 | 222 |
B类指标: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幼教 | 合计 | 数量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8 |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应聘。 三、招聘条件 1.截止2012年7月19日前(含7月19日)具有抚宁县户籍或抚宁县生源2012年应届毕业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幼儿园教师年龄在25周岁以下(以发布公告之日为截点,含25周岁,即1987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农村小学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以发布公告之日为截点,含30周岁,即1982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小学教师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6.应聘小学教师要求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要求初始学历为幼教(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中等学校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抚宁县电视台、抚宁政府网、抚宁教育网、抚宁县教育局LED公告屏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开会。7月25日上午8:00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集中到县电影院开会,会前抽取报名顺序号,会上讲清聘用的有关政策、聘用指标和聘用方法等事项。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7月25日-26日,上午时间为8:30-11:50,下午时间为2:00-5:30。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县教师进修学校。 3.网上下载表格、填写相关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在报名前自行下载报名表一式一份(从抚宁教育网上下载打印后,如实填写信息),报名表需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资格审查。按抽取的顺序号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1)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入学前为抚宁县户籍,户口尚未迁回本县的,须交验本人户口迁移证明及父母抚宁县常住户口本)、教师资格证(2012年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但教师资格证暂未下发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已就业的公职人员还须带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一份(写明本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和同意报考的意见),同时主管部门要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行政章。 5.摄像。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持报名表到摄像室摄像。 6.领取准考证。7月27日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制作准考证。7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院内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注意事项:县内在职公办教师不得报考。应聘人员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及各学科需求情况,只能选一科报考,如所学专业没有需求时,师范类毕业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在所需学科中任选一科,报考农村小学各专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科目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三)组织笔试、公示面试名单 1.出题范围:以高中教材为主,应聘人员只考所报学科课程内容,其中报考幼教专业的,以《幼儿园教育纲要》内容为主。各科考试时间均按150分钟安排,每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由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考试,笔试时间:2012年7月31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笔试按照中高考程序组织,考生提前在相关网站上阅读中高考考试规则,如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直接取消其考试资格。 3.阅卷:考试完毕后,封存试卷,统一评阅,阅卷完毕,笔试成绩在抚宁教育网上公示3天。 4.公示面试名单: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A类人员按1.2:1比例, B类人员按2:1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8月3日在抚宁教育网公示面试名单,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及相关人员注意网上查询。 (四)组织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于8月6日持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抚宁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2.考生按学科分组参加面试。全体考生采用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和面试题目。面试由县纪检监察和其他专门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实行封闭管理。面试前到指定更衣室更衣,由工作人员负责接送考生到指定考场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组织退场。其他考生在待讲室等待。按照先后顺序需下午进行面试的考生不得离开待讲室。午饭自备。 3.试讲内容为初中学段教材,幼教为学前教育相关内容,形式为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试讲满分为150分,评委在考生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试讲分数,核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算出平均分为试讲成绩。 4.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教五个学科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测试内容分为自选和评委选定两部分。音乐、体育、信息技术测试时间为10分钟。美术测试为60分钟。幼教测试内容包括绘画、弹唱及舞蹈,绘画技能测试时间为30分钟,弹唱及舞蹈技能测试时间为5分钟。 (五)核定总分、公示拟聘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据每个学科所需总人数,按总成绩高低1:1足额聘用。聘用时如果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按下列原则聘用:1.面试成绩高者优先;2.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者优先;3.本专业毕业生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4.优秀毕业生优先;5.查看高考或中考入学成绩,分数高者优先。拟聘结果8月9日在抚宁教育网上公示。 (六)组织体检、确定并公示聘用结果 拟聘人员于8月12日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如出现因健康原因不能上岗者,依分数高低由下一个考生补聘(如下一考生成绩并列,按照上一条中的原则补聘),确定聘用结果。聘用结果在抚宁教育网上公示7天。 (七)签发派令、组织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后,被聘用人员由教育局签发派令,先上岗后办理聘用手续并参加入职教育培训,被聘用人员要履行报名时签订的扎根基层就业合同,限期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再依分数补聘(如下一考生成绩并列,按照上一条中的原则补聘)。 五、有关待遇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管理,上岗后要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到各个教学岗位人员试用期均为一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6年内不得申请调离聘用岗位。 3.被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工资待遇与现在职公办教师相同。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抚宁县2012年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县编办、县保密局等单位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综合人事股,工作电话:0335-6012704。 七、纪律要求 1.为使本次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由成员单位派出专职人员并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全程监督。 2.聘用过程中,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3.涉及到有亲属及子女报考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4.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③其他影响招聘行为的。 八、其他事项 1.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交到教育局综合人事股。 2.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抚宁教育网发布的适时信息。 3.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解释。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抚宁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抚宁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日程安排表.doc
抚宁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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