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幼儿保教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学前教育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幼儿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安排,自愿到规定的县城或农村幼儿园工作,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招聘范围:中阳户籍 6:学历要求: (1)全日制幼儿师范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优先艺术类)。 (4)以上学历的报考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制或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在校期间曾受过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或被开除学籍的; (4)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 (5)违反相关招聘考试政策法规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拟定人选、岗前培训、聘用等步骤。 四、报名 1、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提交由本人填写的《报名登记表》(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或人事代理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红底同底彩色一寸免冠相片6张。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26日 —7月31日。 3、报名地点:县行政审批中心(县委院2号楼1层)。 中阳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领导组 办 公 室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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