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以下简称附中)创办于1954年,是新中国创办较早的八大美术学院附属中专学校之一,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广州美术学院附中的主管单位为广东省教育厅和广州美术学院。学校的培养目标是为高等艺术院校培养德才兼备的后备生。办学以来,已为社会培养了一批知名画家、美术教育家、一大批美术设计师和美术工作者。学校的首任校长:关山月教授;现任校长:王建伟教授。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坐落于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昌岗校区,有独立的教学楼、学生宿舍和先进的教学设施,同时与广州美术学院共享教学资源,办学特色鲜明、设施配套、环境优美、艺术氛围浓郁;有一支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全部为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16人,教授2人,副教授和高级讲师10人,讲师23人;同时有广州美术学院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师参与教学,专任教师队伍实力雄厚。
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12年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相关待遇
(一)岗位等级:
1、调入人员按所具备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学术水平和能力聘用到相应的岗位等级。
2、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在见习期满后能胜任和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博士、硕士分别聘用为专业技术岗十级、十一级。
(二)工资福利: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非广州市户籍须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7、年龄及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2年12月31日。
(二)各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10日9:00——8月16日17:00。
(二)报名网址:
(三)报名方式
1、教师岗位:
除网上报名外,还需邮递个人材料。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邮编:510260。(请在邮递封面注明:岗位代码,报考部门+岗位,姓名)。
个人材料应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
(6)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复印件,暂缓就业毕业生还应另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国外(境外)毕业生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辅导员岗位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
(四)报考要求: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辅导员岗位:招聘单位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于2012年8月23日17:00前在广州考试信息网报名系统内和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主页招聘栏上公布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审核通过人员于2012年8月24日9:00——8月28日17:00完成网上缴费。
教师岗位: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于9月15日前在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主页招聘栏公布。
(二)打印准考证
辅导员岗位: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人员请于2012年9月4日9:00——9月7日9:30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考试
辅导员岗位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美术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
1、辅导员岗位: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2年9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以招聘职位所要求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分值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主页招聘栏公布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辅导员岗位按1:10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辅导员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3)最终成绩=笔试*30%+面试*70%。
2、教师岗位
(1)试讲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教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组织应聘者进行试讲,试讲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试讲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聘用,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美术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12031)按1:5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若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
美术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12031)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由广州美术学院附中教师考核小组组织,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聘用,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3)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美术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12031)的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其他教师岗位的最终成绩=试讲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应聘的,可依次递补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有关问题说明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12年毕业(含暂缓就业),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聘用。
2、各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中提到的CET4级为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CET6级为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3、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39362160(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13527674096(7月25日-8月29日上班时间)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9362018(广州美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
附件:
广州美术学院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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