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曲靖市农业局关于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云南省曲靖应用技术学校2012年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2012年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公开招聘未就过业的大中专毕业生7人。
1.专业技术岗位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其以上1人;
3.专业技术岗位工程力学、土木工程、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本科及其以上1人;
4.专业技术岗位农畜产品储藏与加工专业本科及其以上1人;
5.专业技术岗位畜牧兽医专业本科及其以上1人;
6.专业技术岗位园林、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园林园艺专业本科及其以上1人;
7.专业技术岗位会计学、财务会计、国际贸易、物流管理专业本科及其以上1人;
(二)曲靖应用技术学校招聘工作人员5名
1、实验、实训指导兼理论课教师1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工、电工维修、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能够独立指导学生实施电机变压器修理、控制线路安装、架空线路敷设与安装等实习实训及相关课程的实验指导工作及理论教学。
2、汽车类专业教师2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汽车运用工程、车辆工程、汽车车身修复技术、汽车运用技术、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汽车及机电设备应用与维护、汽车检测技术与维修、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能承担汽车电气、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汽车底盘构造与维修、汽车喷涂、汽车车身修复等课程的理论与实践教学。
3、建筑类专业教师1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工业与民用建筑、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工程造价预算、建筑工程预决算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能承担建筑施工技术、建筑结构、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建筑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筑力学、建筑企业管理等课程的理论与实践教学。
4、出纳岗位1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经济管理、会计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专科学历限曲靖市户籍),能够胜任财务出纳工作。
详情见“曲靖市农业局2012年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宏观指导、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取得国家认可学历,具备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的未就业的毕业生;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 年8月1日前出生)35 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报考。在我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可以报考大专学历的岗位。
6.符合招聘单位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备教师的基本条件,语言表达能力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委托公开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是:上报委托函、申报招聘方案和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和计划、网络报名、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聘)用。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0:00--8 月6日24 :00
报名考试费用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100元/人。
(三)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报考人数须达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考试方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100分)和《专业素质》(150分),笔试总分为250分;笔试时间是2012年9月1日上午9:00-11:00《综合素质》,下午2:30-5:00《专业素质》;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加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执行,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2012年9月5日前带齐加分证明材料到市农业局办理加分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五)面试
1、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拟参加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是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确定后,由市农业局在资格复审前一周至二周内电话通知本人带齐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比对,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市农业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需进行等额面试的,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等额面试,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4、面试时间、地点确定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本人,报考人员也可在上述网站查询。面试由市农业局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5、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市农业局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申请表》。由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须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农业局进行公示。若无递补人员,需等额面试的,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没有提交《自愿放弃面试申请书》,又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照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计算,具体计算方法是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并列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有关优先录取的规定执行;若上述一致,则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确定人选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重点围绕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际能力、工作成绩进行。
体检统一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
(七)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情况,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八)公示及录(聘)用
将拟录(聘)用人员在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七天,法定节假日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报批和录(聘)用手续。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录(聘)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
(九)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拟录(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聘)用、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在相关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违反考录纪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的均视为违反考录纪律,5年内不得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考试作弊、找人替考的;
2、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
3、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的;
4、放弃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放弃面试申请书的;
5、无故不参加体检的;
6、放弃录(聘)用资格但未提交申请的。
(三)加大跟踪监督力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保留至招聘工作结束;招聘工作实行“三公开”,整个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保留至招聘工作结束;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确保信息畅通。考生自报名至录(聘)用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后果考生自负。
七、其他
(一)未尽事谊,另行通知。
(二)本实施方案由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三)市农业局监督电话:0874-3125041
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874-8967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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