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升学校办学质量,我区四星级高中面向区外选聘在职在编高中语文教师7人,其中盐城市第一中学2人,盐城市龙冈中学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现在高中任教且具有高中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大市级教学能手以上业务称号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省特级教师不受招聘条件限制,经体检、公示合格后直接聘用。
二、方法与程序
1.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简历及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应聘者于2012年8月7日-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15室报名(盐城市盐都新区日月路1号),验核相关证书和材料,并填写报名表(需注明是否服从调剂学校)。
2.资格审查。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
3.笔试。笔试主要考核语文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以及运用。采用闭卷形式,总分15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必须达90分,并依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说课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
4.说课。说课封闭进行。由评委组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要求进行命题,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独立备课和说课,由评委组进行评分。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20分钟,总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30%+说课成绩×70%进行积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尾数同分者以说课成绩确定次序)。
5.体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6.公示。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7.聘用。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处理。
三、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本校在职人员待遇。
四、其他
咨询电话:(0515)88426227(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15)88116005(区纪委信访室)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201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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