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2012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名,校医2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前教育教师:5人;
校医:2人。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考。
二、应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
2、身体健康。
㈡应聘条件
1、学历条件:
⑴高级中学教师:具有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⑵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学前教育教师: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⑶校医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条件:
⑵校医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3、年龄条件: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应聘人员加分条件的人员不超过40周岁)。
㈢应聘人员加分条件:省级(省教育厅、省教研室)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获得者,笔试成绩加10分;省级(省教育厅、省教研室)教学基本功大赛二等奖、优质课评比二等奖获得者,笔试成绩加5分;市级名师、市学科带头人(市教育局)及市级(市教育局、市教研室)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获得者,笔试成绩加5分。不重复加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2年8月11日至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直接报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后楼社会事业局407房间)、邮寄报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邮编:222047,请将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并寄来,8月13日前寄到,以我地邮局邮戳日期为准)。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18-82342078。
3、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于8月17日下午2∶30-5:30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后楼407房间领取准考证。邮寄报名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近期同底1寸照片2张,审核、缴费后领取准考证。
4、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带身份证、毕业证(包括第一学历)、学位证(包括学士学位)、职称证、教师资格证书、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往届毕业生)、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照片2张、本人填写的2012年连云港开发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5、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100元/人。进入复试人员,另缴复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考试及复试费。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组织考试
1、笔试,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教师面试采用编写教案、上课或说课、答辩等方式相结合的办法,由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进行评定。校医面试以答辩方式为主。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五、录用办法
㈠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考试综合成绩由下一位递补。
㈡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7天。
㈢公示无异议后,录用人员需按下列要求办理录用手续。
1、应届和未就业往届毕业生携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办理入职手续。
2、在职教师需征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携带调出证明到开发区办理调动手续。
六、附则
1、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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