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2004] 19号)文件规定,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哈尔滨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等专业人员工作将在近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发布方式
2012年哈尔滨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等专业人员49人。即日起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哈尔滨学院网站(首页)发布《哈尔滨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等专业人员计划》和《哈尔滨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等专业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招聘计划》和《报考指南》)。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历要求:具有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国家全日制统招本科),特殊专业可放宽至国家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士学位(见附件1)。
3、年龄要求:报考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或博士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4、专业要求:最后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所聘岗位的相应职责。
三、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职位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考试成绩公布等相关信息,均通过网络进行(现场不予受理,敬请谅解)。
(一)职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1、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报考人员通过登陆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哈尔滨学院网站首页查询具体招聘人数、职位,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哈尔滨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等专业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填写完整(请考生务必将自己各项信息填写准确,尤其是所学专业名称一定填写精准,以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被取消考 试资格)。
2、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要求: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近期照片、基本情况、学习及工作经历、应聘岗位、联系方式等。
(2)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等证书。
3、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9日。
4、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结果将于8月13日在哈尔滨学院网站首页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者请于2012年8月13日到哈尔滨学院行政楼201房间,凭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研究生院开具的证明原件)领取准考证。如以上证件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不符或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取消资格,不予发放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职位。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在资格审核直至聘用审批等过程中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在相应范围内予以通报。
5、报名咨询电话:0451-86617689 0451-86617530
四、招聘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市纪检监察部门及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
1、笔试内容: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其中专业知识150分,综合知识50分,满分为200分。
2、博士报考笔试免试。
3、考试时间:2012年8月14日(如有变动,以网上公布时间为准)。
4、考试地点:哈尔滨学院
5、注意事项: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黑色碳素笔答题。
6、笔试成绩确定:按招聘职位1:3比例(有博士报名岗位除外),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在哈尔滨学院网站首页公布,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只要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即可参加面试(不包括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
7、成绩公布时间:2012年8月14日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主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测评其综合素质及专业职位所需知识和技能。
2、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3、面试时间:2012年8月15日(如有变动,以网上公布时间为准)。
4、面试地点:哈尔滨学院。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市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疑义者,由学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机制
招聘工作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全程指导、监督下进行;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受理实名举报。
学院设立举报电话:0451-86657545 13936505968
请各位考生自报名起随时关注哈尔滨学院网站首页有关招聘工作通知。
附件1、《哈尔滨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等专业人员计划》
附件2、《哈尔滨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等专业人员报考指南》
附件3、《哈尔滨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等专业人员报名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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