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港闸教育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港闸经济和社会事业服务,经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市港闸区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至1994年8月1日期间出生)。 报考招聘对象为优秀青年教师岗位的人员及《2012年南通市港闸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一)中注明放宽年龄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南通市港闸区、崇川区、开发区生源或户籍。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南通市港闸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港闸区人力资源市场(市城港路56号港闸区委党校内)。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大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南通市港闸区教育系统2012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二,可下载),如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由港闸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办理报名手续。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的学科报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考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招聘优秀青年教师的岗位可2∶1开 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其中核减或取消的优秀青年教师岗位招聘计划,用于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初中地理专技十级调整到初中地理专技十二级,初中美术专技十级调整到初中数学专技十二级,小学语文专技十级调整到小学语文专技十三级。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于2012年8月22日在南通市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港闸区人民政府网([url]www.ntgz.gov.cn)、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ntgz.gov.cn)和港闸教育信息网(www.ntgzjy.com)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由港闸区教育局通知有关人员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和地点:2012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港闸区教育局办公室917室(南通市港闸区政府大楼九楼)。[/url]) 4.根据《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考生需交纳笔试费100元/人,参加面试人员还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低保、特困家庭的考生凭相关证明免交)。通过资格审查后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24日(上午8:30-10:30)到港闸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也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点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20 %、专业知识占80 %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港闸区人民政府网、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港闸教育信息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交区人社部门资格复审。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学历报考者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岗位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进行递补。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说课的形式,说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学段指定教材、指定课题。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岗位的报考者增加专业素质内容。 3.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点考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以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得分仍相同,则加面试,所加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港闸教育信息网公布。 2.体检办法。体检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须空腹并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 考 察。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港闸区人民政府网、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港闸教育信息网公示 7个工作日。 2.确 定聘用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现场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学校者,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如有人员 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3.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自主择校后,由港闸区教育局报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4.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5.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按国家规定实行见习期的考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共同组织,港闸区纪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追究其责任。 监督电话:0513-85609689(港闸区纪检三室)。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609818 (港闸区教育局办公室) 0513-85609798 (港闸区人社局人事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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