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
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150人。
二、招聘专业:
三、招聘对象
2012年8月1日前已取得丰润籍正式户口(含丰润区原籍尚未落户的全日制毕业生),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2.全日制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和直系亲属习练“法轮功”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4、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的。
五、报名考试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笔试、资格政审、体检、公示、聘用、集中培训、上岗等阶段。
(一)报名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照片4张(背面写清姓名)。
2、根据所学专业选定招考专业,若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不符的,可自主选择一个招考专业,各专业学科不得兼报。
3.报名时间:8月9日至8月13日。
4.报名地点:丰润区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幸福道副2号,区就业服务局院内,联系电话:13930538120)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所申报的专业知识,两科卷面分值为100分。
(1)公共基础知识(40分):测试内容为国家教育法规(主要包括: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学、心理学(大专内容);报考幼教专业的测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
(2)专业知识(60分):测试内容为所申报专业相关知识,参考人员按所报专业参加本专业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各专业初、高中及大专内容,报考幼教专业的考试内容为幼儿大专知识。
(三)资格政审
参加政审人选按各报考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依次按以下办法排列名次:专业课成绩高的优先;第一学历高的优先;优秀毕业生优先。
参加政审人选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村(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乱纪证明,村(居)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本人及直系亲属不习练法轮功和本人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优秀毕业生的提供优秀毕业生证。
区人社局、教育局对笔试成绩合格人选进行政治资格审查,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空额,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体检。体检人数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的成绩和政审结果,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五)公示。
(六)聘用及履行其他手续
六、待遇和岗位安排
新招聘教师全部按聘用制管理,在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由区教育局与受聘教师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区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合同期内不允许调动。逾期3天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从参加招聘人员中依照成绩依次递补。
聘用期间享受公办教师工资及相关待遇,试用期一年。区教育局本着“面向农村,充实一线”的原则,根据农村教师缺额情况,将新聘教师全部安置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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