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专业 计划招聘幼儿教师20名,其中女教师16名,男教师4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无心理障碍。
2、2005--2012年毕业的省内具有师范类院校学前教育(幼师)、初等教育(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具备幼儿或小学教师资格。
三、报名时间及呈报材料 1、呈报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服务基层项目证等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彩照5张。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8时至8月15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海伦市教育局人事股。
海伦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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