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路北区教师队伍,弥补我区师资不足,经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201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此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共40名,其中中学英语4名、中学物理3名、中学历史3名;小学语数班主任20名、小学英语10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见《路北区201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范围 路北区户籍(或生源地,户口有效期截至公告之日),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在路北直属国办学校在岗的临时从教人员不受户口限制;笔试成绩教龄满一年加1分,教龄满两年加2分,教龄满三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不受专业限制。应聘者在报名时需提交从教工作单位开具的工龄证明信。区内校级之间发生变动的,工龄按实际月份计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提交的工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加分; 7、报考人员要符合报考岗位设置的具体要求条件,详见《路北区201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表》;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9、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方法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报名前,须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路北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表》。 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5张,现场报名,提交《路北区201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8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路北区教育局院内(建设路与朝阳道交叉路口西行约300米),咨询电话0315-2050731 2050733。 有关事项: 1、应聘者应认真对照招聘范围、条件和岗位条件表中的具体条件,所持证件真实、有效,在招聘任过程中,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根据公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3、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适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应聘者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4、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8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到路北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5、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本考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招录国家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1999]30号)规定,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五、考试及聘用 1、笔试: 考试时间:2012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进行。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内容:本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践案例分析。 考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2、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面试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面试方法: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当场赋分的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公示。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可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小组择优聘用。 3、体检:考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内容、标准,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5、公示:对合格拟聘用人选进行7天公示。 6、聘用:此次经考核合格确定为人事代理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路北区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其他事宜 1、招聘公告在《唐山劳动日报》、《唐山晚报》发布。 2、笔试成绩在路北区教育局院内公布,面试说课成绩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聘用结果在路北区教育局院内公布。 附件:路北区201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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