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考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每日定期发布教师招牌资讯
查看: 837|回复: 0

山西省山阴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8-22 15:3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最新教师招聘考试内部教材
教师招考二维码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教师 100名。初中55名,其中语文8名,数学8名,英语8名,物理5名,化学4名,政治3名,历史3名,音乐5名,体育7名,美术4名;小学37名,其中语文8名,数学8名,英语5名,音乐5名,体育7名,美术4名;幼儿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自觉履行教师法。
(二)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年龄30周岁(1982年8月1日后出生)以下。
(四)必须是山阴户籍或大学生源地是山阴的。
    (五)学历要求:报考初中教师如果是非师范类必须是二本以上全日制统招生,师范类可以放宽到专科以上全日制统招生;报考小学教师必须是专科以上全日制统招生。报考幼儿教师必须是专科以上全日制统招生或师范学校毕业。
    (六)必须具有学科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须携带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档案、就业报到证原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2012年毕业学生可暂不要档案,须提供就业协议书、盖有学校印章的学业成绩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但正式聘用前必须提供档案,不能提供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志愿: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9日---8月25日下午6时
报名地点:山阴县职业中心校(旧一中)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在县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8月18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逐一审查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应届生须提供盖有学校印章的学业成绩单)等资料。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如个别学科报名人数少于聘用人数,按报名人数的一半确定聘用人数。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由县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总成绩100分,其中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行政法律法规占30﹪。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1:1进入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不达60分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招聘,也不再递补。
领取面试资格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招聘领导组负责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相应资格。
(七)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入围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时发现考生存在违法违纪等不合政审条件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公布招聘结果,公示期为7天,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专人及时查证落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分配原则及聘用合同的签订
    面向农村缺编学校分配,从高分到低分自愿选择,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正式入编,试用期间发基础工资。
    聘用合同的签订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领导组将拟聘人员名单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两个月后签订试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须提交毕业生档案。无毕业生档案或假毕业生档案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纪律要求
这次招聘必须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招聘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人事纪律,统一标准,认真把关,任何人不得随意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组织领导
    为搞好这项工作,成立山阴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组  长:南志中(政府县长)
副组长:句爱云(纪检委书记)
成  员:刘  华(教育局局长)
马一山(监察局局长)
        秦汉文(人事局局长)
        毕  财(财政局局长)
        苏  美(公安局局长)
        许永平(编办主任)
        陈录文(保密局局长)
        韩承宇(教育局副局长)
        赵良才(教育局副局长)
        丰利平(人事局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  华(教育局局长)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山阴县招聘教师领导组负责确定。
                 山阴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二O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高通过率教师招考教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教师招考微信公众号

教师招考论坛 ( 闽ICP备14015709号 )

GMT+8, 2024-11-23 12:36 , Processed in 0.085510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0590EDU管理团队 X3.4

© 2001-2020 教师招考论坛

返回顶部